唐 宋 任免將相,用黃、白麻紙寫詔書,宣告于朝廷,謂之“降麻”。也稱宣麻。 唐
黃滔 《寄陳侍御》詩:“千年二相未全夸,猶闕 閩 城賀降麻?!?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錄》卷上:“ 天圣 三年,又以宰相 王冀公 為使,自后元宰繼領(lǐng)之,然降麻不入銜。又以參政、樞密為潤文,其事寢重。”
《續(xù)資治通鑒·宋仁宗寶元元年》:“昨 王隨 自吏部侍郎、平章事超越十資,復(fù)為上相。此乃非常之恩,必待非常之才,而 隨 虛庸邪諂,非輔相器,降麻之后,物論沸騰,故疾纏其身,災(zāi)仍於國。”參見“ 宣麻 ”。參閱
《新唐書·百官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