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長春(1850年—?),字寅初,號東陽,葉赫爾佳氏,漢姓葉氏,奉天府鐵嶺人,隸滿洲鑲紅旗籍。進士出身。光緒二年丙子科,順天鄉(xiāng)試中舉,二十四年,登進士,官至兵部主事。
人物簡介
長萃,字季超,號允升,赫舍里氏,,滿洲鑲藍旗人,進士出身。工部尚書吉綸之孫光緒三年,登進士,光緒三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光緒六年四月,散館后,著以部屬用,后任詹事府少詹事。光緒十八年,任太仆寺卿。光緒十九年,任山東鄉(xiāng)試正考官。光緒二十年,任內閣學士、順天鄉(xiāng)試副考官。光緒二十年,任吏部右侍郎。光緒二十二年,任倉場侍郎。光緒二十六年,義和拳在北京縱火后,慈禧詔大臣庭議,許景澄、袁昶、張亨嘉主張不可用義和拳,長萃說:「此義民也,臣自通州來,通州無義民,不保矣?!馆d漪、載濂支持長萃的說法。次日庭議,慈禧決定稱義和拳為義民,發(fā)內帑銀十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