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代衙前為重難之役,役者往往破產(chǎn),朝廷酬勞以錢,名“重難錢”。 宋
蘇軾 之二:“又言衙前一役,可即用舊人,仍一依舊數(shù)支,月給重難錢?!币嗍》Q“ 重難 ”。
《宋史·食貨志上五》:“衙前既用重難分?jǐn)?shù),凡買撲酒稅坊場,舊以酬衙前者,從官自賣,以其錢同役錢隨分?jǐn)?shù)給之?!?span id="n1ljvlj" class="book">《
宋史·食貨志上六》:“凡支酬衙前重難及綱運(yùn)公皂迓送飱錢,用坊場、河渡錢給賦?!?/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