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代衙前為重難之役,役者往往破產(chǎn),朝廷酬勞以錢(qián),名“重難錢(qián)”。 宋
蘇軾 之二:“又言衙前一役,可即用舊人,仍一依舊數(shù)支,月給重難錢(qián)。”亦省稱(chēng)“ 重難 ”。
《宋史·食貨志上五》:“衙前既用重難分?jǐn)?shù),凡買(mǎi)撲酒稅坊場(chǎng),舊以酬衙前者,從官自賣(mài),以其錢(qián)同役錢(qián)隨分?jǐn)?shù)給之?!?span id="7qzvsgy" class="book">《
宋史·食貨志上六》:“凡支酬衙前重難及綱運(yùn)公皂迓送飱錢(qián),用坊場(chǎng)、河渡錢(qián)給賦?!?/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