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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33 【介紹】: 明江西上饒人,字子器,號方水。萬歷二十九年進(jìn)士。授檢討。天啟中,以禮部左侍郎協(xié)理詹事府。因忤魏忠賢,上疏告歸。崇禎間,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xué)士。為人潔身自好,文章奧博,而票擬非其所長,累乞休不允,卒官。有《靈山藏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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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以偉(?—1633年),字子器,號方水,江西上饒縣(今上饒市)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萬歷辛丑進(jìn)士,崇禎時官至禮部尚書。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進(jìn)士,改庶吉士,三十一年授翰林院檢討,三十三年九月以患病,回籍調(diào)理。四十年七月奉命與給事中李瑾典試浙江。四十一年升左贊善兼翰林院檢討,四十五年升為右諭德、掌司經(jīng)局印。四十六年主應(yīng)天鄉(xiāng)試,四十七年主持武舉,十一月升右庶子,累升至詹事府少詹事。泰昌元年,升任禮部右侍郎。崇禎五年,升任禮部尚書。次年六月,卒于任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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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升,字臺擢,號龍幽,福建泉州府同安縣軍籍,福州府長樂縣人。原名鄭階陛。萬歷十六年(1588年)中式戊子科福建鄉(xiāng)試舉人,改名鄭升。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進(jìn)士,兵部觀政,初授歸善知縣,三十七年除番禺知縣,四十一年考察,補(bǔ)恩縣知縣,四十二年調(diào)棗強(qiáng)縣,四十三年升刑部主事,四十六年升員外,四十七年升郎中,本年升廣西平樂府知府,天啟二年(1622年)升兩淮運(yùn)使,三年京察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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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忠信(朝鮮語:???,1576年—1636年),朝鮮王朝中期大臣、將領(lǐng)。字可行,號晚云,本貫河?xùn)|,生于全羅道光州。出身寒微,受知遇于李恒福,通過平定李適之亂立功,官至西路副元帥、慶尚右道兵馬節(jié)度使,封錦南君,謚號忠武。
鄭克后 朝代:明末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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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迎日人。字孝翼。號雙峰。
鄭榮邦 朝代:明末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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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東萊人。字慶輔、景輔。號石門。
鄭懋緯 朝代:明末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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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粵詩·卷五四○
鄭懋緯,字承聚。南海人。明神宗萬歷三十八年(一六〇一)進(jìn)士。授江西新淦縣尹。卒于任。清溫汝能《粵東詩?!肪硭乃挠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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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懋緯(1580年—1640年),字承聚,號景璧,廣東廣州府南??h民籍順德縣人。庚辰七月初五日生,行一,治《詩經(jīng)》,由廩生中式己酉鄉(xiāng)試七十三名舉人,年三十歲中式萬歷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二百六名,第三甲第一百十六名進(jìn)士。都察院觀政,授江西臨江府新淦知縣,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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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履祥(?—1642年),別號麟野,江西饒州府浮梁縣民籍。明朝官員,同進(jìn)士出身。萬歷四十年壬子科江西鄉(xiāng)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登丙辰科三甲二十七名進(jìn)士,授真定府推官,升工部主事、兵部車駕司員外郎、兵部職方司郎中,天啟中忤魏忠賢,降南京工部員外郎,崇禎元年復(fù)官。歷任平陽府知府、嘉興府知府、南京刑部郎中、廬州府知府。崇禎十五年張獻(xiàn)忠圍廬州,知府鄭履祥(江右人)雖進(jìn)士出身,全不知世務(wù),而惟見小利。一聞報(bào),竟似木偶,并未出聲,惟寒顫而已。五月初六日城破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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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元昭(1582年—?),字二資,號著存,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民籍。壬午四月十一日生,行二十七,治《春秋》,由附生中式丁酉鄉(xiāng)試五十四名舉人,年二十八歲中式萬歷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一百四十七名,第三甲第一百三十八名進(jìn)士。禮部觀政,授直隸池州府青陽知縣,調(diào)繁華亭縣,四十五年左遷山西布政司照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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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30 【介紹】: 明陜西邠州人。萬歷三十五年進(jìn)士。歷山西參政。崇禎元年,以按察使治兵永平,遷山西右布政使。上官奏留之。三年,清(后金)軍攻城,城破,自縊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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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昌(1583年—1630年),字游圣,號天符,陜西邠州(今彬縣)人。萬歷三十四年丙午科陜西鄉(xiāng)試第三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jìn)士,初授東阿知縣,擢戶部主事,補(bǔ)工部主事,曾官禮部員外郎。天啟六年三月,由四川副使升為山西右參政管糧,七年升本省按察使。崇禎元年以山東按察使治兵永平,遷山西右布政使,上官奏留之。崇禎三年(1630年)正月,清兵入關(guān)劫掠,東行至永平府,先使人伏文廟承塵上,主者不覺。初四日黎明登城,有守將左右之,國昌覺其異,捶之至死。隨即北城樓起火,城破。國昌在城上自縊,中軍守備程應(yīng)琦從之。應(yīng)琦妻奔告國昌妻,與之偕死。知府張鳳奇、推官盧成功、盧龍教諭趙允殖、副總兵焦延慶、東勝衛(wèi)指揮張國翰及里居中書舍人廖汝欽、武舉唐之俊、諸生韓洞原、周祚新、馮維京、胡起鳴、胡光奎、田種玉等十?dāng)?shù)人皆死。國昌、鳳奇一門盡死。事聞,贈國昌太常卿,鳳奇光祿卿,并賜祭葬,蔭一子。
鄭茂華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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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茂華(1583年—?),字仲穎,號實(shí)符,直隸揚(yáng)州府江都縣商籍,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萬歷三十一年(1603)應(yīng)天鄉(xiāng)試第六名舉人,三十二年甲辰科會試十六名,未廷試,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三甲第六名進(jìn)士。授中書舍人,歷任禮部主事、禮部員外郎、禮部郎中。萬歷四十六年(1618)十二月出為浙江溫處道右參政。天啟三年(1623)二月補(bǔ)河南大梁道右參政,四月,改分守河北道。六年(1626)正月,由廣東按察使升為廣西右布政使。六年十月,轉(zhuǎn)左布政使。崇禎元年(1628)正月,舉為天下卓異官二十四人之一,召對平臺稱旨。六年(1633)六月六日升右副都御史,巡撫廣西??伎?,晉通議大夫,御書“天下清官”于屏。尋擢任兩廣總督,以病乞休,溫詔慰留者再。歸里杜門,未嘗營田宅,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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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西文水人,字伯忱。萬歷三十五年進(jìn)士。為監(jiān)察御史。劾首輔方從哲之奸。光宗死,累疏請正李可灼、崔文升妄投劇藥之罪。與楊漣、左光斗并稱忠鯁。崇禎初遷太仆寺少卿,厘遼薊諸鎮(zhèn)宿弊,擢兵部右侍郎,巡撫天津,遼東民之徙內(nèi)地者,加意綏輯。以母喪歸,不復(f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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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宗周(1584年—?),字伯忱,號意葵,山西太原府文水縣人,萬歷丁未進(jìn)士,官至天津巡撫。萬歷三十一年癸卯科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jìn)士。初任直隸鉅鹿縣知縣,三十七年調(diào)唐山縣,泰昌元年(1620年)擢山東道監(jiān)察御史,巡按福建,天啟五年被削籍為民。崇禎元年復(fù)官,補(bǔ)河南道御史,二年升太仆寺少卿,提督京營,三年升正卿,四年升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巡撫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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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池州府建德人,字用章。萬歷二十六年進(jìn)士。授元氏知縣。天啟初累官至光祿少卿,極陳魏忠賢、客氏之罪。及吏部尚書趙南星、戶部右侍郎楊漣等被貶,遂引疾歸。忠賢黨劾三俊與鄒元標(biāo)等“合污同流”,革職閑住。崇禎初起南京戶部尚書兼掌吏部事。澄汰魏氏余黨一空。后入為刑部,轉(zhuǎn)吏部。乞休歸。明亡后,家居十余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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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三俊,字用章,號玄岳,南直隸池州府建德縣人。萬歷二十五年丁酉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聯(lián)捷進(jìn)士,授北直隸元氏縣知縣,調(diào)真定縣知縣,累遷南京禮部精膳司郎中,出為河南歸德府知府。天啟初年,召為光祿寺少卿,后改太常寺卿。崇禎元年(1628年),起南京戶部尚書兼掌吏部事。鄭三俊剛上任時倉庫不足一月之餉,而鄭三俊力祛宿弊,糾正怠忽職守的官員,并與兵部力爭虛冒兵額的開支,不久之后士兵都能吃飽。看見蕪湖、淮安、杭州三個地方榷關(guān)的官員貪污腐敗,鄭三俊也上書彈劾把他們罷免。崇禎八年(1635年)轉(zhuǎn)任吏部尚書,主持京察,斥罷七十八名不稱職的官員,時論都佩服他辦時公平。接著他又上書請求「議官評、杜請屬、慎差委」三事,都被崇禎帝采納。后來又考績?nèi)攵迹魹樾滩可袝3绲澥辏?637年),因曲庇侯恂下獄,盧象升等上疏救援,內(nèi)閣先后擬旨“回話”、“為民”、“提問”,最后,崇禎帝批:“可將三俊罪狀,一一講明,不必更處奏事官?!薄<议T前懸掛有“天子三問”匾額。崇禎十五年后重新起用為刑部尚書,不久后又取代了李日宣成為吏部尚書。鄭工俊先后舉薦了李邦華、劉宗周足以繼任吏部尚書,又薦黃道周、史可法、馮元飏、陳士奇四人,又奏罷不稱職的吏部官員數(shù)人。但后來引進(jìn)了吳昌時,故頗為世所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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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友玄(?—1645年),字元韋,號澹石,湖廣承天府京山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鄭友玄是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的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中進(jìn)士,授青浦知縣,任內(nèi)判案神速,雖然年輕卻讓貪官忌憚;崇禎元年(1628年)改任華亭,收足賦稅,同時設(shè)立義學(xué)振興文風(fēng)。之后轉(zhuǎn)任他云南道御史,指出宦官干預(yù)軍政,跋扈北京,被朝廷嚴(yán)旨責(zé)問,因欠漕糧折銀被戍邊,再起用為山西按察司照磨,遷光祿寺監(jiān)事。弘光帝繼位,再次讓鄭友玄擔(dān)任云南道御史,上疏追奪溫體仁的蔭官與謚號,很快改官兩淮巡鹽御史兼河道總督,因父母去世辭官回鄉(xiāng)。隆武帝即位,黃道周推薦他任官,朝廷下詔起用為云南道御史,但他未受命就已經(jīng)去世。
鄭之尹 朝代:明末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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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之尹(?—1646年),字咸一,號伊如,浙江馀姚縣臨山衛(wèi)人。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jìn)士,授丹徒縣知縣,擢升南吏部主事,出任山西提學(xué)僉事,后搬家至?xí)?。有一子鄭遵謙。杭州失守時,其子鄭遵謙決意起兵,鄭之尹數(shù)次想要禁止,不成,投水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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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二陽,字敦次,號潛庵,河南開封府鄢陵縣軍籍。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jìn)士,初授德安府推官,聽斷明允,事無冤滯。視篆孝感,舊例歲派富民數(shù)人供驛傳帷帳器具,民苦之,二陽至,悉自辦,遂除其弊。先是潞藩諸莊中官往來收租,民不勝擾,乃為設(shè)立區(qū)頭,供億賠償,又輒破產(chǎn)。二陽請于臺司,罷區(qū)頭,有司為之徵解,中官止受成事,人便之。行取如京,父老攀轅餞送,絡(luò)繹山谷。時逆珰專國,氣焰熏灼,令所私授二陽疏稿使劾楊漣不法事,清要可立得,二陽不從珰意,乃左授南工曹。天啟七年轉(zhuǎn)南禮部儀制司郎中,崇禎元年秋調(diào)南吏部文選司郎中,丁祖母周太宜人艱,服除遷海防僉事。鹽漕軍門大珰楊顯名欲府道以屬禮見,二陽謂兵道不與鹽筮,且敕書無提衡監(jiān)司語,屹不為動。當(dāng)是時寇犯鳳陽,焚祖陵,淮陽大震,二陽韎韐臨戎,簡練將卒,一切戰(zhàn)守之具無不備。及寇再躪滁州,屠六合,而揚(yáng)卒無烽火之警者,皆二陽綢繆之力也。舉廉卓第一,加淮揚(yáng)道參議。泰州以灶變告,即親歷諸場開諭,為除蠹害,事遂寢?;茨虾祷?,饑民枕藉于道,乃立五廠賑濟(jì)之,全活者甚眾。二陽治揚(yáng)五載,寬房稅,毀鋪禁,革贖鍰,停鳳米,釐剔百年積弊,民甚德之。及去任,郡城、瓜州、泰州、東臺建祠者六。崇禎十二年三月,用廷臣薦,召對平臺,五月授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安慶,協(xié)理剿寇軍務(wù)。所屬地界四省群盜日熾,會楚豫淮皖合剿五營大賊,丁啟睿破張獻(xiàn)忠于麻城,二陽乃提兵與宋一鶴及鳳陽總督朱大典蹙賊左金王、老回回等于潛山懷寧山中,追破爭世王于燈草坪,斬首千八百級,一時東南半壁賴其保障。及李自成攻汴,督師丁啟睿、左良玉皆往援汴,獻(xiàn)忠乘間而東,掠民益軍,習(xí)水師于巢湖,太監(jiān)盧九德以總兵官黃得功、劉良佐之兵戰(zhàn)于夾山,敗績,江南大震,督撫解任聽議,二陽于四月十五日解任,至五月初七日廬州為獻(xiàn)忠陷沒,時新?lián)嵝焓朗a已任事二十馀日,刑科翁元益袒徐劾二陽,二陽遂被誣逮法司,崇禎十七年甲申三月,吳履中請以贖金釋系禁諸臣,二陽借貸納贖,被釋出獄。將治裝,值國變,與周元亮微服出都門,因作《逐婦吟》以明志。南下寓居京口,丙戌(1646年)歸里,杜門以詩文自娛,屢薦不起。敦宗睦族,至老不倦,卒年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