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過實際情形。
《孟子·離婁下》:“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 孫奭 疏:“虛聲過實,君子恥之?!?宋
陳師道 :“言不足以盡意,名不可以過情?!?明
馮夢龍 《永團圓·齊館訊因》:“我為解俘囚叩謁油幢,荷知己過情褒奬?!?清
曾國藩 《復(fù)賀耦庚中丞書》:“乃甫涉向道之藩,遽釣過情之譽,是再辱也?!?br />(2).超越常情。 宋
王圭 《皇太后付中書門下還政書》:“皇帝踐祚之始,銜哀過情?!?元
楊載 《次韻黃子久喜晴三十韻呈汪知府》:“善對慙鳴鶴,能歌愧飯牛。過情蒙許與,彌月為淹留。” 清 陳確
《示友帖》:“此等饋遺,最是天理上事。特今人罕能行之,反以為過情耳。” 柳亞子
《〈燕子龕遺詩〉序》:“往還書問,好以粉紅箋作蠅頭細楷,造語亦絶俊,恒多悲戚及過情之談。蓋 蘇長公 一肚皮不合時宜,藉此發(fā)洩耳?!?/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