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周穆王》:“ 鄭 人有薪於野者,遇駭鹿,御而擊之,斃之??秩艘娭玻岫刂T隍中,覆之以蕉。不勝其喜。俄而遺其所藏之處,遂以為夢焉。順涂而詠其事。傍人有聞者,用其言而取之。既歸,告其室人曰:‘向薪者得鹿而不知其處;吾今得之,彼直真夢者矣。’室人曰‘若將是夢見薪者之得鹿邪?詎有薪者邪?今真得鹿,是若之夢真邪?’夫曰:‘吾據得鹿,何用知彼夢我夢邪?’薪者之歸,不厭失鹿。其夜真夢藏之之處,又夢得之之主。爽旦,案所夢而尋得之。遂訟而爭之,歸之士師?!焙笠浴霸A鹿”為計較名利得失之典。 宋
宋祁 《晝寢》詩:“夢柯向費論榮辱,訟鹿何煩競有無?!?/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