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凈肉
【佛學大辭典】
(名數(shù))不見為己殺之肉,不聞為己殺之肉,不疑為己殺之肉,不為己殺之肉,命盡自死之肉,鳥所食殘之肉,死久自乾之肉,未嘗約期之肉,前已殺之肉也。(參見:食)
【佛學常見辭匯】
九種清凈的肉,即一、不見,我眼不見它被殺時的情景;二、不聞,我耳不聽見它被殺時哀叫的聲音;三、不疑,它之死不疑是為我而殺者;四、自死,鳥獸命盡自己死亡的;五、鳥殘,鷹鷲等食其他鳥獸所剩馀之肉;六、不為己殺,不是我親自動手去殺害的;七、生乾,死亡多日而自乾的;八、不期遇,不是約定日期而是偶然遇到的;九、前已殺,不是現(xiàn)在因我而死,而是前時已被殺的。
【三藏法數(shù)】
(出涅槃經(jīng))
九凈肉者,律中但開不見、不聞、不疑三種。楞嚴要解加自死、鳥殘,為五種。而此經(jīng)復加不為己等,是為九凈肉也。然如來護生戒殺,而聽比丘食此凈肉者,蓋因地多沙石,草菜不生之處,聽以活命。此亦權巧方便耳。若大慈利物,皆所應斷。故此經(jīng)復制諸比丘悉不得食也。
〔一、不見殺〕,謂眼自不曾見其殺也。
〔二、不聞殺〕,謂耳自不曾聞其殺,亦不從無信人前,聞其語為我故殺也。
〔三、不疑為己殺〕,僧祇律云:比丘于檀越家見羊,后再往彼,見其頭腳在地,即生疑而問言:前所見羊,為在何處?若言為阿阇黎殺,則不應食。若言我為祠天故殺,是名不疑為己殺也。(梵語比丘,華言乞士。梵語檀,華言施。言檀越者,華梵兼舉。謂行施者,能超越貧窮之海也。梵語阿阇黎,華言軌范。)
〔四、不為己殺〕,謂因于他事,或為他人而殺,不專為我而殺也。
〔五、自死〕,謂非因人故殺,亦非為他物之所傷害,乃其命盡報終而死也。
〔六、鳥殘〕,謂于山林間,而為鷹鹯等之所傷害者也。
〔七、生乾〕,謂不由湯火而熟,亦非鷹鹯之所傷殘,乃因死已日久自乾也。
〔八、不期遇〕,謂不因期約,偶然相遇而食也。
〔九、前已殺〕,謂非今時因我而殺,乃是前時先已殺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