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宋微子世家》:“ 周武王 克 殷 , 微子 乃持其祭器造於軍門,肉袒面縛,左牽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於是 武王 及釋 微子 ,復(fù)其位如故。”后以“牽羊”、“牽羊肉袒”、“牽羊把茅”表示降服或用為降服的典故。
《資治通鑒·后唐莊宗同光三年》:“ 蜀主 白衣、銜璧、牽羊,草繩縈首,百官衰絰、徒跣、輿櫬,號(hào)哭俟命。” 清
吳偉業(yè) 《讀史雜感》詩(shī)之八:“已設(shè)牽羊禮,難為刑馬心。” 李一
《荊宜施鶴光復(fù)記》:“與其作牽羊肉袒之?dāng)囝^將軍,何如以敗卒殘兵而背城一戰(zhàn)?!?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盡 順天城 之中,無(wú)不牽羊把茅,甘為貳臣者。若其不事異姓,躬自引決,縉紳之士,殆無(wú)一人焉?!?/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