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謂庶子地位同于嫡子。
《左傳·桓公十八年》:“并后、匹嫡、兩政、耦國,亂之本也?!?杜預(yù) 注:“庶如嫡?!?楊伯峻 注:“匹嫡,庶子同於嫡子?!?span id="qvvljzj" class="book">《
晉書·禮志中》:“兩后匹嫡,自謂違禮,不謂非常之事而以常禮處之也?!?span id="0uzp6tt" class="book">《
宋書·后紀傳論》:“ 太祖 之傾惑 潘嫗 ,謀及婦人; 大明 之淪溺 殷姬 ,并后匹嫡,至使多難起於肌膚,并命行於同產(chǎn),又況進於此者乎?!?br />(2).謂締結(jié)婚姻。 唐
吳兢 《貞觀政要·論禮樂》:“自 有魏 失御, 齊氏 云亡,市朝既遷,風俗陵替, 燕 、 趙 古姓,多失衣冠之緒, 齊 、 韓 舊族,或乖禮義之風。名不著於州閭,身未免於貧賤,自號高門之胄,不敦匹嫡之儀,問名唯在於竊貲,結(jié)褵必歸於富室?!?/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