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對的鹿皮。古代用為聘問、酬謝或定婚的禮物。
《儀禮·士冠禮》:“乃禮賓以壹獻(xiàn)之禮,主人酬賓束帛、儷皮。” 鄭玄 注:“儷皮,兩鹿皮也?!?span id="sf9iste" class="book">《
儀禮·士昏禮》:“納吉用鴈,如納采禮。納徵,玄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三國 蜀
譙周 《古史考》:“ 伏羲 制嫁娶,以儷皮為禮?!?清
葉燮 《原詩·內(nèi)篇上》:“古者儷皮為禮,后世易以玉帛,遂有千純百璧之侈?!?康有為
《大同書》己部第一章:“凡兩家判合者以儷皮通其儀,為酒食召其親友而號告之?!?/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