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沈允成,字汝賢,號帶溪,浙江湖州府德清縣人,民籍。浙江鄉(xiāng)試第五十六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一名,三甲第三百零七名進(jìn)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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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一誠(1532年—1596年),字誠之,別號溪南,福建福州府福清縣人。萬歷七年(1579年)己卯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六名,萬歷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五十一名,登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進(jìn)士。授行人,奉使列藩,遺無所受。久之,轉(zhuǎn)司副,滿三歲為正。轉(zhuǎn)南京戶部江西司員外郎,擢潮州府知府。卒官,年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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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濟(jì)遠(yuǎn)(1533年—1575年),字承澤,號合溪,直隸太平府當(dāng)涂縣人。治《書經(jīng)》,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由府學(xué)生中式甲子科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四十二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聯(lián)捷乙丑科會試第三百八十名,第三甲第三百零三名進(jìn)士。吏部觀政,隆慶元年(1567年)四月授饒州府推官,四年八月考選浙江道御史,差巡按四川,萬歷二年(1574年)正月差巡按貴州,三年八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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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任重(1533年—1610年),字世卿,號玉溪,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籍。原名王云卿。嘉靖三十四年(1556年),年二十三,補(bǔ)邑庠弟子生。嘉靖三十七年(1559年),中式戊午科福建鄉(xiāng)試第八十四名舉人。改名王任重。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第三甲第十二名進(jìn)士。任廣東廣州府推官,調(diào)廣西廉州府推官,升任柳州同知,擢柳州府知府。擔(dān)任云南曲靖府知府、云南按察副使。移陜西,升太仆寺卿,再改云南參政。之后因功績,升任山東按察使,負(fù)責(zé)漕運(yùn)治理,結(jié)束后升任云南右布政使。因病辭職歸鄉(xiāng)。壽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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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守經(jīng)(1533年—1560年),字子權(quán),號繡溪,廣東潮州府揭陽縣人,民籍。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廣東鄉(xiāng)試第二十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七十一名進(jìn)士。兵部觀政,授工部主事,三十九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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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檉芳(1534年—1596年),字起春,號瑞溪,浙江嘉興府嘉興縣人,藏書家。浙江鄉(xiāng)試第四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四十四名進(jìn)士。授成安縣知縣,調(diào)魏縣知縣,歷任刑部湖廣司主事,歷升四川司員外郎、郎中。改禮部,歷精膳司、主客司、儀制司,出為貴州副使,提督學(xué)政。隆慶三年(1569年),貶通州鹽運(yùn)判官,主持筑堤,人稱“包公堤”。移福建邵武府同知,罷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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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大(1535年—?年),字仲平,號荔溪,四川重慶府巴縣人,民籍。由縣學(xué)生中式四川鄉(xiāng)試第六十二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會試第十四名,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一名進(jìn)士,授祁門縣知縣,隆慶五年正月以賢能卓異賜衣一襲、鈔百錠,以朝覲至者,仍宴于禮部。九月選授戶科給事中,次年三月疏論大學(xué)士高拱大不忠十事,貶陜西乾州判官。累升陽曲知縣、禮部祠祭司署員外郎事主事。萬歷元年(1573年)九月,升任山西提學(xué)僉事,丁憂歸。萬歷五年正月,復(fù)任湖廣僉事,十一月升光祿寺少卿。萬歷八年七月升任應(yīng)天府府尹;萬歷十年四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晉右副都御史,十二年二月被河南道御史王九儀彈劾為張居正之黨,遂令冠帶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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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繡裳(1534年—?),字汝衷,號左溪,山西平陽府解州聞喜縣人,軍籍。山西鄉(xiāng)試第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一名,三甲第一百二十八名進(jìn)士。授雄縣知縣,四十二年丁父憂。歷官兵部員外郎,隆慶五年正月升陜西按察司僉事,萬歷二年正月升山東右參議,升副使,六年五月錄遼鎮(zhèn)斬獲功,加升一級為右參政,六年十二月升按察使,整飭密云兵備。七年五月以長定堡之捷,裨將邀功冒賞被劾,革按察使新銜,仍以原僉事職銜管事。九年三月升山東右布政使,十一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兼巡撫順天,十一月以御史楊芳參論乞罷,準(zhǔn)令回籍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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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學(xué)詩(1535年—1581年),字子興,號蒲溪,河南彰德府安陽縣人,民籍,治《詩經(jīng)》。三月二十三日生,行一,由縣學(xué)附學(xué)生中式河南鄉(xiāng)試第六十四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九十四名。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七名進(jìn)士。刑部觀政,本年八月授棗強(qiáng)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選陜西道御史,六年差巡按蘇松,萬歷二年(1574年)五月巡按江西,丁憂。五年九月復(fù)除江西道御史,十月巡視京營,六年八月南京畿道刷卷,七年五月提學(xué)南直隸,八年正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九月升左寺丞,九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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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1535年—?),又作王璇,字曰衡,號竹溪,河南開封府太康縣人,民籍。河南鄉(xiāng)試第七十二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一名,三甲第一百一十六名進(jìn)士。初授滋陽縣知縣,五年九月選授禮科給事中,歷官布政司參議、按察司副使,晉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復(fù)任陜西巡撫,十六年七月三年考績,升右副都御史,照舊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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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良樞(1535年—1604年),字士中,號襲溪,江西南昌府奉新縣人,軍籍。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江西鄉(xiāng)試第三十七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一百四十六名,第二甲第三十四名進(jìn)士。初授河南信陽州知州,丁母憂歸。起復(fù)鄭州知州,擢兵部職方司員外郎,歷武選司、車駕司郎中,萬歷十二年(1584年)任浙江杭州府知府。萬歷十六年(1588年)杭州府大疫,請靈芝寺禳祝,十七年正月升浙江按察司杭嚴(yán)道副使,乞假歸省。二十一年正月起任陜西行太仆寺少卿兼僉事,六月升陜西省甘肅西寧兵備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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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36—1609 【介紹】: 明河間府任丘人,字宗齊,號次溪。嘉靖四十年進(jìn)士,授工部主事。歷右都御史總督陜西,劾罷將帥不任戰(zhàn)者,汰尺籍,歲省費(fèi)十余萬。官至兵部尚書協(xié)理戎政。明詩紀(jì)事·甲簽·卷六
汶字宗茂,當(dāng)涂人。洪武初召修《元史》,除巴東知縣,改南和。 (田按:當(dāng)涂二李在元季有重名,吳淵穎稱伯羽之文簡密嚴(yán)奧,一辭弗茍;仲羽之文豐腴縟麗,五采爛然。伯羽名習(xí),仲羽名翼。史稻明太祖取太平,耆儒李習(xí)與陶安率父若出迎,授習(xí)太平知府,卒官。習(xí)有《橄欖集》、《峨漁小稿》、《沙樵雜抄》,惟《橄欖集》著錄《明史藝文志》,今亦罕傳。宗茂,仲羽之子,與兄宗泰齊名。宋景濂稱文行凝峻,俱為名儒。又稱宗茂之祖敘,父翼三世俱以文名,祖母姚夫人亦有《梅窗集》。)維基
李汶(1536年—1609年),字宗齊,號次溪,直隸河間府任丘縣人,官籍,官至兵部尚書。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順天鄉(xiāng)試第三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六十五名,二甲第五十四名進(jìn)士。歷官工部主事、工部都水司郎中、兵部武選司郎中、山東按察司副使,隆慶六年(1572年)十一月調(diào)任河南督學(xué)副使,萬歷四年(1576年)正月以添注山東副使奉命隨刑部左侍郎王宗沐之宣大閱視邊務(wù),七月改任云南提學(xué)副使。五年正月補(bǔ)陜西右參議兼理副使事,十二月升陜西右參政,八年七月升山東按察使,十年正月升陜西右布政使,七月調(diào)任浙江右布政使,十一年閏二月升山東左布政使,三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陜西,十四年升南京大理寺卿,十二月以母老引疾乞休。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十二月起為兵部右侍郎,二十二年四月協(xié)理京營戎政,二十三年四月出為陜西總督、右副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劾罷不善戰(zhàn)將帥,裁汰尺籍,每年節(jié)省軍費(fèi)十馀萬。二十四年二月于西寧鎮(zhèn)斬首六百馀級,升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照舊陜西總督,蔭一子錦衣衛(wèi)副千戶世襲。二十五年五月敘延鎮(zhèn)文武將士功,加太子太保,七月加太子太傅,二十六年十二月錄甘鎮(zhèn)功,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二十九年二月加少傅,七月加柱國,三十一年九月以一品六年考滿,詔加左柱國,給與誥命。三十三年十一月加太子太師,召回京協(xié)理京營,三十四年九月以九年考滿,加少師兼太子太師,三十五年六月告病,三十六年加特進(jìn),三十七年(1609年)卒,年七十四,追贈太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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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通,原名萬幾(1536年—1582年),字汝思,號后溪,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民籍。江西鄉(xiāng)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八十六名進(jìn)士。兵部觀政,本年十月授金華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十二月調(diào)香河縣,三年十二月升蘇州府同知,丁憂。萬歷二年(1574年)五月復(fù)除南陽府,七年二月升南京刑部郎中,九年二月官至夔州府知府。十年正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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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可進(jìn)(1536年—1605年),字惟正,號練溪,南直隸徽州府休寧縣石田人,進(jìn)士出身。四十一歲中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第二十二名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jìn)士,二十一年(1593年)授石首縣知縣。河決賑饑,全活萬計(jì)。榷使煽虐,引法折之。播州賊叛,先事為備,邑賴以安。未幾,河復(fù)決,汪可進(jìn)已升南京戶部主事,為留塞河決乃去。及任庾政,禁預(yù)借,清改折,羨金悉歸公帑,卒于官,年七十。先是母患眼病,百方扶掖,中夜聞欷吁聲,必披衣就省。兄弟析產(chǎn)故業(yè),盡推予仲季,所得脩脯,三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