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475—1526 【介紹】: 明湖廣攸縣人,字欽之。弘治十八年進士,授檢討。以不附劉瑾改南京戶部主事。瑾敗,復(fù)入翰林,以親老乞歸。明詩紀(jì)事·丁簽·卷十
舒誥字欽之,攸人。弘治乙丑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以忤劉瑾改南戶部主事。瑾誅,復(fù)故官。有《浯池集》三十卷。 田按:浯池絕句,風(fēng)致翩翩。維基
易舒誥(1475年—1528年),字欽之,號西泉,又號浯池,湖廣長沙府攸縣人,站籍,治《易經(jīng)》。湖廣鄉(xiāng)試第四十七名。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會試第八十二名,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正德三年(1509年),任翰林院檢討,修纂《明實錄》。因忤逆劉瑾和權(quán)臣焦芳,調(diào)戶部主事。次年,劉瑾敗,官復(fù)原職。請終養(yǎng)獲準(zhǔn),鄉(xiāng)居14年。嘉靖朝屢召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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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6—1532 【介紹】: 明山東歷城人,字廷實,號華泉。弘治九年進士。除太常博士,擢兵科給事中,峻直敢言。遷衛(wèi)輝、荊州知府,頗有政績。嘉靖時累官至南京戶部尚書。久官留都,優(yōu)閑無事,日夜游賞,遭劾罷歸。好藏書,搜訪金石古文尤富,一夕毀于火,遂病重而卒。善詩文,風(fēng)格婉約,與李夢陽、何景明等稱“前七子”。有《華泉集》。詞學(xué)圖錄
邊貢(1476-1532) 字廷實,號華泉。山東歷城(今濟南)人。有《邊華泉集》,詞在集中。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廷實,歷城人。弘治丙辰進士,由太常博士擢戶科給事中歷知衛(wèi)輝荊州二府升湖廣提學(xué)副使召為南太常少卿累進南戶部尚書有華泉集明詩紀(jì)事·丁簽·卷二
貢字廷實,歷城人。弘治丙辰進士,授太常博士。擢戶科給事中,改太常丞,出知衛(wèi)輝府。改荊州,歷山西、河南提學(xué)副使。召拜南太常少卿,遷太仆卿,改太常卿,提督四夷館,進刑部侍郎、戶部尚書。有《華泉集》十四卷。 (《四庫總目》:貢詩才力雄健,不及李夢陽、何景明善于用長;意境清遠,不及徐禎卿、薛蕙善于用短,而夷猶于諸人之間。無憑陵一世之名,而日久論定,亦不受世人之排擊。昔薛蕙于嚴(yán)嵩為同年,頗相倡和。及嵩柄國,蕙即謝絕往還,并削去舊作,不留一字。是集乃以送嵩之作列為壓卷,不免見疑于清議。然詩集為貢沒后其里人劉天民所編,時當(dāng)嘉靖戊戌,正嵩熾盛之日,或夭民無識,趨附時局,非貢本志歟! 朱觀熰《海岳靈秀集》:華泉之作雖不逮李、何,然平淡和粹,孝廟以前,海岳之才無其倫比。 《四友齋叢說》:世人獨推何、李為當(dāng)代第一。馀以為空同關(guān)中人,氣稍過勁,未免失之怒張;大復(fù)之俊節(jié)亮語,出于天性,亦自難列,伹工于言句,而乏意外之趣。獨邊華泉興象飄逸,而語亦清圓,故當(dāng)共推此人。 《藝苑卮言》:邊廷實詩,如洛陽名園,處處綺卉,不必盡稱姚、魏;又如五陵裘馬,千金少年。 《詩藪》:弘、正并推邊、何、徐、李,每怪邊品第懸遠,胡得此稱?及讀獻吉《送昌谷》詩:「是時少年誰最文?太常邊丞何舍人?!怪倌顿浘伞芬嘤小甘炅髀涫н吚睢怪?。則李、何于邊,正自不淺。馀細閱當(dāng)時諸家,若仲鳧、德涵、敬大、子衡,詩皆非長。華玉、繼之、升之、士選輩或調(diào)正格卑,或格高調(diào)僻。獨邊視諸人差為諧合,不得不爾。 《明詩選》:陳臥子曰:「廷實粗率末除,然時見精詣,五言尤稱長城?!鼓┺@文曰:「尚書才情甚富,故能于沈穩(wěn)處見其流麗,聲價在昌谷之下。」 《國雅》:邊同徒《集》中如「綠水閶門道,青山建業(yè)城」,「地入河源渺,天連塞日曛」,又「魯連箭滅遺書在,微子城荒故堞留」,「千盤鳥道懸云上,五色龍江抱日流」,應(yīng)是豪華語。 《明詩別裁》:華泉邊幅較狹,而風(fēng)人遺韻,故自不乏。李、何、邊、徐并名,有以也。 《田按:《華泉集》蕪蔓末剪。今睹阮亭《詩選》,頓爾改觀。曹子建常嘆異世相知,誰訂吾文者。阮亭真華泉曠世知己。華泉古詩佳作不及何、李之多,律體翩翩,自是風(fēng)流一代人豪。竹詫專取五絕,未為知言。)維基
邊貢(1476年—1532年),字廷實,號華泉,山東歷城(今濟南市)人。明朝官員、詩人、文學(xué)家。弘治丙辰進士,累官南京戶部尚書。邊貢文學(xué)成就卓著,是「前七子」之一。有《華泉集》。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山東鄉(xiāng)試第四名。弘治九年(1496年)聯(lián)捷丙辰科進士。授太常寺博士,十八年六月授兵科給事中,九月升太常寺寺丞,正德初出任衛(wèi)輝府知府,改任荊州府,六年(1511年)七月升山西提學(xué)副使,丁憂,服闋,九年五月復(fù)除河南提學(xué)副使,以母憂家居。嘉靖繼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十一月以薦起為南京太常寺少卿,嘉靖二年(1523年)十月升南京太仆寺卿,三年三月升南京太常寺卿,六年四月改北太常寺卿、提督四夷館,七年閏十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八年九月官至南京戶部尚書,十年五月右都御史汪鋐彈劾其嗜酒曠職,月視事無三日,遂令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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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寅(1490年—?年),字玄亮,號柏泉,湖廣漢陽府漢陽縣人,民籍。治《詩經(jīng)》,正德五年(1510年)湖廣鄉(xiāng)試第六十五名舉人,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二十六名,第三甲第二百九名進士。歷官戶部主事,升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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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騰芳,新喻人。正德甲戌進士,累官南兵部右侍郎有蓉溪集維基
簡霄(15世紀(jì)—16世紀(jì)),字騰芳,號蓉溪、蓉泉,江西臨江府新喻縣排江鄉(xiāng)人。簡霄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江西鄉(xiāng)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成進士,獲授石首知縣,十一年調(diào)任黃岡縣。十四年十一月,授山西道試監(jiān)察御史,嘉靖六年六月升任大理寺右寺丞,平反案件有聲。九年丁父憂歸,十二年九月服闋起補左寺丞。十二年十二月,他獲擢官僉都御史巡撫河南,十五年十一月,進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十八年六月與魏國公徐鵬舉發(fā)生爭端,被革職閑住。后升為南京兵部右侍郎,奉命護送慈孝獻皇后入葬顯陵,很快請求辭官回鄉(xiāng),不久去世,有《歷官奏議》及《政要蓉泉漫稿》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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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6—1549 【介紹】: 明徽州府婺源人,字希周,號石泉。潘珍族子。弘治十八年進士。歷知漳州、邵武二府,浙江左布政使。不受羨金。嘉靖時,累官至兵部左侍郎提督兩廣軍務(wù)。以請緩攻安南,改南京兵部,未行稱病乞休,語侵尚書毛伯溫,觸帝怒,勒令致仕。維基
潘旦(1476年—1549年),字希周,號石泉、石林,直隸徽州府婺源縣桃溪里(今江西省婺源縣)人。弘治乙丑進士,嘉靖朝,官至南京兵部侍郎。潘珍族子。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聯(lián)捷乙丑科會試第三十三名,二甲第四十三名進士。,任戶部云南司主事。正德六年(1511年),升戶部廣東司員外郎、戶部郎中。正德九年,任漳州府知府。丁內(nèi)艱,服闋,正德十五年,任福建邵武府知府。嘉靖二年(1523年),任浙江按察司副使。嘉靖六年,升江西按察使。嘉靖七年,改浙江左布政使。嘉靖八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嘉靖十年,任南京大理寺卿。嘉靖十一年,改南京吏部右侍郎。嘉靖十四年,任刑部右侍郎。次年改左侍郎。嘉靖十五年,兼任左副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wù)兼理巡撫;當(dāng)時世宗下詔命毛伯溫討安南,潘旦上疏反對。嘉靖十六年,任南京兵部左侍郎,因嚴(yán)嵩、張瓚借其族父潘珍之罪,勒令連坐辭職。家居十余年,嘉靖二十八年卒,享年七十四,贈工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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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9 【介紹】: 明江西玉山人,字敬之。正德六年進士。授行人。為人開爽磊落。因諫武宗南巡,被杖死。維基
詹軾(1476年—1519年),字敬之,號寒泉,江西玉山人,同進士出身。江西鄉(xiāng)試第十九名。正德六年(1511年)登辛未科同進士。授行人。正德十四年(1519年)明武宗南巡之爭時,與伯父詹瀚同因進諫而受杖刑。詹軾被杖死,詹瀚為其料理后事而歸。兵部員外郎陸震、兵部主事劉校、工部主事何遵、大理寺評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瓚、行人劉槩、孟陽、李紹賢、李惠、王翰、劉平甫、李翰臣,刑部照磨劉玨等十馀人同死于廷杖。嘉靖年間贈監(jiān)察御史,并派官祭祀。安宗時追謚忠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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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7—1555 【介紹】: 明山東即墨人,字玉甫,號北泉。藍章子。嘉靖二年進士。官至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疏爭大禮儀,受杖幾死,復(fù)糾劾陳洸不法事,直聲頗震。張璁掌都察院,落職歸。后論薦三十余疏,終不肯再出。有《北泉集》,又有《海岱會集》,乃與石存禮、馮裕、劉澄甫等八人唱和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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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9—1519 【介紹】: 明福建莆田人,字從學(xué),號秋旦、石泉。弘治十五年進士。官至浙江布政司參議。嘗錄建文朝諸臣事跡為《拾遺書》。維基
林塾(1466年—?),字從學(xué),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軍籍。福建鄉(xiāng)試第十七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一百七十八名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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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希尹(1479年—?),字子修,號東泉,山東臨清衛(wèi)軍籍山西萬泉縣人。山東鄉(xiāng)試第十四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三百三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三十四名進士。大理寺觀政,授開封府推官,歷官戶部主事,升員外郎、郎中,出為武昌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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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9—1551 【介紹】: 明江西寧州人,字汝和。正德三年進士。授南京御史。強直敢言,以兵部尚書王敞附劉瑾以進,上疏請斥革。嘉靖初遷浙江參議,再遷湖廣按察使,官至刑部尚書。維基
周期雍(1479年—1551年),字汝和,號泉坡,江西南昌府寧州(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人,明朝刑部尚書,同進士出身。由國子生中式甲子科(1504年)江西鄉(xiāng)試第五名舉人(《春秋》經(jīng)魁),正德三年(150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十八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進士。四年五月授南京云南道監(jiān)察御史。劉瑾伏誅后,當(dāng)年劉瑾罷黜的官員均恢復(fù)職位,然而給事中李光翰、任惠、徐蕃、牧相、徐暹、趙士賢,御史貢安甫、史良佐、曹閔、王弘、葛浩、姚學(xué)禮、張鳴鳳、王良臣、徐鈺、趙佑、楊璋、朱廷聲、劉玉,部郎李夢陽、王綸、孫磐等當(dāng)年彈劾閹黨的官員卻沒有錄用。周期雍于是與同官王佩上疏請求,遂眾人得以召用。兵部尚書王敞因依附劉瑾而晉升,周期雍上疏請罷黜。期間焦芳、劉宇等人尤在位,而劉大夏、韓文、楊守隨、林瀚、張敷華卻沒有昭雪,周期雍均上疏討論。此后陳金討江西民變,縱容苗兵殺掠,周期雍均檢舉揭發(fā)。此后清軍廣東,彈劾鎮(zhèn)守武定侯郭勛,陳金與郭勛皆被斥責(zé)。此后,周期雍出任福建僉事,朱宸濠謀反時,周期雍率軍趕赴征討,平定后歸還。嘉靖初年,復(fù)除河南僉事,四年(1525年)正月升任浙江左參議,討平溫、處礦盜。六年(1527年)九月升浙江右參政,此后再升湖廣按察使。嘉靖九年(1530年)三月,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整飭薊州兵備兼巡撫順天,期間修復(fù)邊疆防備。十年五月入朝擔(dān)任大理寺卿,十一年丁父憂。十四年七月起原職,十五年十一月升任刑部右侍郎,十七年四月升刑部左侍郎。嘉靖十八年,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六月拜為刑部尚書。言官彈劾其收受賄賂,吏部調(diào)查后證明此為誣陷。嘉靖十九年八月,翊國公郭勛借風(fēng)霾之事勸明世宗罷免大臣,周期雍遂辭職歸鄉(xiāng)。家居十年后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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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80—1560 【介紹】: 明山東泰安州人,字孝思,更字世甫,號可泉、鳥鼠山人。正德三年進士。授翰林檢討。嘉靖初,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被仇家所誣,革職歸,筑室著書。有《鳥鼠山人小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孝思,一字世甫,鞏昌人,一云文水人。正德戊辰進士,特授翰林檢討出判嘉定州歷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改理河道有鳥鼠山人集明詩紀(jì)事·戊簽·卷十
纘宗字孝思,秦安人。正德戊辰進士,特授翰林檢討。出為嘉定州判,遷潼川知州。入為南戶部郎中,改吏部,出知安慶府。改蘇州,遷山東參政。改浙江,歷河南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改理河道,復(fù)改河南,乞歸。以作詩下獄,尋得釋。有《正德集》四卷、《嘉靖集》七卷、《鳥鼠山人集》十六卷、《擬古樂府》二卷,《擬漢樂府》八卷。 (《四庫總目》:纘宗詩激昂悲壯,頗近秦聲。無斌媚之態(tài),是其所長:多粗歷之音,是其所短。 《藝苑卮言》:胡孝思嘗為吾吳郡守、才敏風(fēng)流,前后罕儷。公暇多游行湖山園亭間,從諸名士,一觴一詠,題墨淋漓,迢于壁石。后遷御史中丞,撫河南,肅皇幸楚,為一律紀(jì)事云:「聞道鑾輿曉渡河,岳云縹緲護晴珂。千官玉帛嵩呼盛,萬國衣冠《禹貢》多,鎖鑰北門留統(tǒng)制,璿璣南極扈羲和,穆天八駿空飛電,湘竹英皇淚不磨?!箍讨?。后以他事坐罷家居者數(shù)載矣。嘗撲一貪令王聯(lián),其人為戶部主事,以不職免,殺人下獄當(dāng)死。乃指「穆天」、「湘竹」為怨望咒詛。而所繇成獄,及生平睚眥,皆指為孝思奸黨。奏上,上大怒,悉捕下獄,欲論死。分宜相、陶真人力救解,久之,乃罷免,猶摘杖孝思三十。嘗是時,孝思將八十矣,了不怖懾,取錦衣獄中柱械之類八,日制獄八景,為詩紀(jì)之。眾爭咎孝思,掣其筆曰:「君正坐詩至此耳,尚何吾伊為?」孝思澹然詠不輾,曰:「坐詩當(dāng)死,今不坐詩,得免死乎?」出獄時,謝茂秦貽之詩,有云:「白首全生逢圣主,青山何意見騷人?」孝思方病杖創(chuàng)甚,呻吟間猶口占以謝。人謂孝思意氣差勝蘇長公,才不及耳。)維基
胡纘宗(1480年—1560年),字孝思,一字世甫,號可泉,亦號鳥鼠山人,陜西鞏昌府秦州(今甘肅省天水市)秦安縣人。書法家。正德戊辰進士,嘉靖時官至河南巡撫。胡纘宗早年為國子生,弘治十四年(1501年)中式辛酉科陜西鄉(xiāng)試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登戊辰科三甲第一名進士。即授翰林院檢討,正德五年(1510年),受劉瑾同黨、侍讀焦黃中牽連,出為嘉定州判官。升四川潼川州知州。正德十年(1515年),胡纘宗入為南京吏部員外郎,歷官驗封司郎中。正德十四年(1519年),出為安慶府知府。嘉靖三年(1524年),改蘇州府知府。嘉靖四年(1525年),經(jīng)都御史吳廷舉舉薦,升任按察使,同年經(jīng)巡按直隸御史朱實舉薦,升兵備副使。嘉靖六年(1527年)六月升山東左參政,八年二月考察調(diào)用。復(fù)除山西左參政,十一年三月升本省右布政使,四月丁父憂歸。服除,再升河南左布政使,十五年十二月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十七年六月改任總理河道都御史,因治河有功,十八年轉(zhuǎn)河南巡撫,同年十二月以火燔公署并毀符驗敕書,黜職閑住。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四月,胡纘宗為仇家河間人王聯(lián)告發(fā)所作迎駕詩有“穆天八駿空飛電,湘行英皇淚不磨”之句,有詛謗皇帝之意,被逮到京師拷問,被杖四十,削籍為民。歸鄉(xiāng)后,筑可泉寺著書。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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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河南林縣人,字敬臣。弘治十八年進士。歷戶科給事中,劾宦官劉瑾不法,出守大名。鎮(zhèn)壓薊地農(nóng)民起事,累官至漕運都御史。維基
馬卿(1480年1月23日—1536年2月29日),字敬臣,號柳泉,河南彰德府林慮縣(今林州市)人。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河南鄉(xiāng)試第十三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登乙丑科第三甲第四十七名進士。改庶吉士,績學(xué)翰林,初授戶科給事中,升吏科右給事中,時值劉瑾擅權(quán),正德六年(1511年),由工科左給事中遷任直隸大名府知府。正德十年(1515年)升浙江按察司副使,溫處道兵備,改山西提學(xué)副使,遷右參政,進浙江右布政使,嘉靖四年(1525年)正月以事謫云南鶴慶府知府。歷升本省左參政、按察使、福建右布政使、南京太仆寺卿。會丁父憂,服闋,補光祿寺卿,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淮陽諸郡。嘉靖十五年丙申(1536)二月初九日,卒于淮陽,享年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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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馀福(1480年—?),字疇中,又字君求,號寒泉,直隸蘇州府吳縣人,民籍。正德十一年(1517年)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一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8年)聯(lián)捷丁丑科會試第五十二名,登第三甲第四十三名進士。刑部觀政,初授長垣縣知縣,三年任滿,擢升工部營繕?biāo)局魇?,嘉靖五年?526年)丁父憂。起升兵部員外郎,歷兵部、刑部二郎中,以大禮議廷杖,謫安吉州判官,升建昌府同知,遷鎮(zhèn)遠府知府,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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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汝寔(1481年—?),字子兗,號鶴泉,四川嘉定州(今樂山市)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進士。授給事中。與程啟充、徐文華、安磐同為嘉定人,時稱“嘉定四諫”。不久辭官,居鄉(xiāng)授業(yè)。著有《南中奏議》、《六詔記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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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鳳翔(15世紀(jì)—16世紀(jì)),字沖霄,號竹泉,云南都司云南右衛(wèi)人。黃鳳翔是嘉靖四年舉人黃鳳翱之弟,當(dāng)諸生時赴考曾經(jīng)由落第變作擬錄,被監(jiān)臨官怨恨,適逢學(xué)政來觀試,刻下新碑令二人暗中摸索,以五次為限,他們卻不用五就而依次猜中,監(jiān)臨官驚異贊嘆。之后他多次參加鄉(xiāng)試不遇。正德十一年(1516年)鄉(xiāng)試首場中,仍未入選,分房考官后來拿到他遺下文章閱讀,才發(fā)現(xiàn)其文章字句駢麗,因而得推薦成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中進士。此后黃鳳翔應(yīng)選,任桃源知縣,為政崇尚德化,審問從不拷打,涉及倫理總會自責(zé),人民都感到悔悟,同時他又修理學(xué)校,公馀和諸生講學(xué);當(dāng)時朝廷修葺顯陵,他也為民代為捐輸。調(diào)任宣城知縣時,當(dāng)?shù)厝藫]淚送別。再升南京刑部主事、刑部員外郎,因于宦官盜竊宮嬪發(fā)簪一事得罪刑部尚書唐龍而外調(diào)重慶知府,又因?qū)徲嶞S總兵事件執(zhí)法公正,遭當(dāng)權(quán)者嫉妒,最終辭官杜門,著作極多。甚富,四川人簡紹芳曾問楊慎:「黃竹泉其實平平?!箺钌骰卮穑骸负孟裰袢萌?,海內(nèi)不易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