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
《易》六十四卦與四時、月令、氣候等相配之法。相傳 文王 序
《易》,以
《坎》、
《離》、
《震》、
《兌》為四時卦,其二十四爻分主二十四節(jié)氣。以
《復》、
《臨》、
《泰》、
《大壯》、
《夬》、
《乾》、
《姤》、
《遯》、
《否》、
《觀》、
《剝》、
《坤》配十二地支,為十二月消息卦,其七十二爻分主七十二候。其余四十八卦,分布十二月,每月加消息卦共五卦,分配君臣等位,其三十爻,以配一月日數(shù)。凡此,統(tǒng)稱之為卦氣。其說出自 漢 孟喜 、 京房 等。參閱 清 莊存與
《卦氣解》。
(2).術(shù)數(shù)家用八卦配
《洛書》數(shù),本于陽卦奇、陰卦偶之說,以奇偶分陰陽,也叫卦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