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chǎn)資料為家庭所有,法律、禮教以保護(hù)家庭為基礎(chǔ),一切由家長支配的制度。 范文瀾 蔡美彪 等
《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三章第一節(jié):“家族制度代替宗族制度,也就是以一個家庭為單位的土地所有制度代替以一個宗族為單位的土地所有制度……家族制度的內(nèi)容是子弟服從父兄(儒家所謂孝悌),婦女服從男子,(
《儀禮·喪服篇》所謂‘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兒子和媳婦不得有私財私物,不敢私自借用別人的財物,也不敢私自送財物給別人,一切聽家長支配?!?李大釗
《萬惡之原》:“ 中國 現(xiàn)在的社會,萬惡之原,都在家族制度?!?/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