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斷手。古代的一種肉刑。
《韓非子·內儲說上》:“ 殷 之法,棄灰于公道者斷其手。 子貢 曰:‘棄灰之罪輕,斷手之罰重,古人何太毅也?’”
(2).泛謂手被折斷。 清
王韜 《淞隱漫錄·薊素秋》:“壯士死者逾半,其存者非折足即斷手。”
(3).指被截斷的手。如:斷手再植。
(4).完畢;完成。 北魏
賈思協(xié) 《齊民要術·小豆》:“夏至后十日種者為上時,初伏斷手為中時,中伏斷手為下時。” 唐
杜甫 《寄題江外草堂》詩:“經營 上元 始,斷手 寳應 年?!?宋
朱熹 之十一:“
《大學》近修改一兩處,旦夕須就板改定,斷手即奉寄也?!?br />(5).比喻兄弟死亡。 唐
白居易 :“ 辛 時惟奉使,出乃遇讎:斷手之痛不忘,誠難共國;飲冰之命未復,安可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