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砍斷手臂。謂僧人求法專誠。 南北朝 時,僧 神光 聞 達摩 在 沙林 ,遂往。彼晨夕參承,莫聞誨勵,乃斷臂置師前。后 達摩 遂傳衣缽與 神光 ,是為禪宗二祖 慧可 。見
《景德傳燈錄》卷三。 唐
賈島 《贈紹明上人》詩:“祖豈無言去,心因斷臂傳?!?宋
歐陽修 :“先是京師歲旱,有浮屠人斷臂禱雨,官為起寺於 龜山 ?!?br />(2).砍斷手臂。謂女子貞潔守身。典出
《新五代史·雜傳序》:“予嘗得 五代 時小説一篇,載 王凝 妻 李氏 之事…… 凝 家 青齊 之間,為 虢州 司戶參軍,以疾卒于官。 凝 家素貧,一子尚幼, 李氏 攜其子負遺骸以歸東。過 開封 ,止旅舍。旅舍主人見其婦人獨攜一子而疑之,不許其宿。 李氏 顧天已暮,不肯去,主人牽其臂而出之。 李氏 仰天長慟曰:‘我為婦人,不能守節(jié)而此手為人執(zhí)邪?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即引斧自斷其臂?!?明
邵璨 《香囊記·強婚》:“豈不聞 李氏 斷臂,清風滿耳如生?!?span id="lnhdn7b" class="book">《剪燈馀話·鸞鸞傳》:“效投崖之烈女,慕斷臂之貞妻。” 清
黃宗羲 《唐烈婦曹氏墓志銘》:“夫 溧陽 女子,一言而沉身; 王凝 之妻,倉卒而斷臂。古人於生死之際,處之至精,今人見其為輕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