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 樂懸 ”。
(1).指懸掛的鐘磬類樂器。
《周禮·春官·小胥》:“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辨其聲。” 鄭玄 注:“樂縣,謂鐘磬之屬縣於筍虡者。” 唐
高彥休 《闕史·太清宮玉石像》:“ 長安 重建 太清宮 ,琢玉石為 元元皇帝 真像,雕鐫之麗,不類人工,列太常樂懸,服天子袞冕?!?span id="ekywaq2" class="book">《
清史稿·禮志八》:“傳臚日,設(shè)鹵簿,陳樂懸,王公百官列侍。”
(2).也以指鐘磬之樂。 唐
白居易 :“娉婷似不任羅綺,顧聽樂懸行復(fù)止。”
(3).指懸掛鐘磬之類樂器的架子。
《舊唐書·音樂志二》:“樂縣,橫曰簨,豎曰簴?!?span id="qmm4cyq" class="book">《
明史·樂志一》:“特鐘、特磬宜造樂懸,在廟廷中,周旋未便,不得更製?!?/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