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李一迪,字君哲。茂名人。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一五六五)進士,官至金衢副使。有《拙宦存稿》。清光緒《高州府志》卷三七有傳。維基
李一迪(1534年—?),字君哲,號我山,廣東高州府茂名縣人,民籍。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廣東鄉(xiāng)試第四十四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一名,二甲第十二名進士。工部觀政,本年六月授夷陵州知州,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杭州府同知,三年四月升南戶部員外,四年四月升郎中,萬歷元年(1573年)三月調(diào)南禮部,二年正月升廣西僉事,五年六月升參議,照舊管事。七年十二月升浙江副使,十年二月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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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守士(1537年—1605年),字升甫,號培我,山東濟南府齊河縣人,軍籍,官至大同巡撫。萬歷元年(1573年)癸酉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六名舉人,萬歷五年(1577年)丁丑科進士。授戶部陜西司主事,升郎中,出為鄖陽府知府。十七年正月升陜西按察司副使,二十年五月升山西右參政,兵備易州道,晉本省按察使,二十二年十一月升本省右布政使,二十四年正月轉(zhuǎn)河南左布政,二十六年五月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贊理軍務(wù),三十年春養(yǎng)病回籍。晚年以病告歸,于縣城西南筑千楸園。年六十九卒于家。贈右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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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16 【介紹】: 明福建晉江人,字爾張,號九我。萬歷十一年進士。授編修,累遷祭酒,立教以嚴為主。久之,遷南京吏部右侍郎,嘗兼署戶、工二部事,綜理精密。召為禮部左侍郎。三十五年,以禮部尚書,入?yún)C務(wù)。言者以其與申時行、沈一貫密相授受,交章彈劾,遂連疏求去,不視事,至萬歷四十年,獲準。系閣籍六月,秉政僅九閱月。性廉潔,然不諳大體。乞休。有《李文節(jié)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爾張,晉江人。萬歷癸未賜進士第二,授編修。歷官太子太保,禮部尚書,文淵閣天學士,贈少保,謚文節(jié),有集。維基
李廷機(1542年—1616年),字爾張,號九我,福建泉州府晉江縣新門外浮橋(今屬泉州市鯉城區(qū)浮橋街道)人。萬歷時官至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為內(nèi)閣首輔。嘉靖???年(1542年)?。以貢入太學,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今北京)鄉(xiāng)試第一。萬歷十一年(1583年),會試復第一,以榜眼進士第二,授編修。累遷祭酒,歷任南京吏部右侍郎、禮部右侍郎、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廷機受萬歷賞識,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內(nèi)閣參預機務(wù),但言路認為他與前首輔申時行、沈一貫等私相授受,因而受到不少言官的反對,交章彈劾。萬歷三十六年(1608年),朝臣論首輔朱賡罪,兼及李廷機,李閉門數(shù)月不出,內(nèi)閣事務(wù)都由當時新入閣的葉向高處理。隨后數(shù)年一直不斷有人上疏攻擊,李萌生辭意,賣掉燕京房屋產(chǎn)業(yè),賑濟貧苦,并將親人遣回泉州,自己隱居真武廟,請求退休足足五年,連續(xù)上書120回,皇帝視若無睹,最后李廷機冒罪自行回籍。萬歷四十年(1612年),皇帝終于準許李廷機致仕。九月晉太子太?;丶?,居四年卒,贈少保,謚文節(jié)?!?a target='_blank'>明史》本傳記其人“遇事有執(zhí),尤廉潔,然性刻深,亦頗偏愎,不諳大體?!?,而執(zhí)政“系閣籍六年,秉政止九月,無大過”“廷機輔政時,四川巡撫喬璧星銳欲討鎮(zhèn)雄安堯臣,與貴州守臣持議不決。廷機力主撤兵,其后卒無事,議者稱之?!?/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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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信,字以成,號助我,陜西西安府咸寧縣人。隆慶四年庚午科陜西鄉(xiāng)試第十三名舉人,萬歷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進士。歷官工部虞衡司員外郎,提督夏鎮(zhèn)等閘,兼理河道。升工部郎中,二十年七月升四川右參議,二十二年二月官至四川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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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必聽(?—1606年),字下之,號繹我,山東萊州府平度州人。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進士,授中書舍人,三十四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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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我先,山陰人。萬歷戊戌進士,除應天教授累遷戶部郎中出知廣信府有吾兼堂漪漪館二槁維基
張履正,字我先,直隸江陰縣(今江蘇江陰市)人。萬歷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府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年(1592年)聯(lián)登壬辰科禮部會試二百四名,未廷試,二十六年登戊戌科廷試三甲六十五名進士。授應天府學教授,歷南京戶部主事、南京國子監(jiān)司業(yè),被劉云嶠稱作張君南中第一真品。擢守廣信府,升江西九江道副使,聞母病,即日棄官歸鄉(xi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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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三英(1554年—?),字邦彥,號醒我,山東兗州府濟寧州人,民籍。乙酉鄉(xiāng)試二十六名,萬歷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三百二十名,登三甲第三十九名。刑部觀政,授直隸成安縣知縣。十六年調(diào)任元城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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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繼芳(1559年4月13日—1593年),號繩我,四川成都府雙流縣人,或作新繁縣人。丁繼芳是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四川鄉(xiāng)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三甲進士,先在吏部觀政,同年十月獲授南漳知縣,不久調(diào)任武陵知縣,二十一年(1593年)在任內(nèi)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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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山西猗氏人。萬歷二十年進士。授襄陽推官。入為御史,力排東林諸子,尚書孫丕揚惡其所為,出之為寧夏副使,引疾不赴。天啟中,魏忠賢起應甲代楊漣為左副都御史。赴任途中連上十三疏,亟詆東林黨人,指李三才為黨魁。后為南京右都御史,被劾削職。維基
喬應甲(1559年—1627年),字汝俊,號儆我,山西猗氏縣人,同進士出身。萬歷十六年(1588年)舉人,萬歷二十年(1592年)登進士,授襄陽府推官,萬歷三十年(1602年)升為四川道監(jiān)察御史。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第二次妖書案興起,辱罵首輔沈一貫,署名「四川道御史喬應甲書」。應甲被萬歷帝拿問,應甲回復:如果是自己寫的,何必簽名陷害自己?萬歷認為有道理,將他釋放。沈一貫想乘機斗爭東林黨吏部侍郎郭正域,遭到應甲反對,沈一貫怒將其調(diào)為淮揚巡按。在淮揚巡按間,發(fā)覺漕運總督李三才貪財,加以揭露,得罪東林黨人。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調(diào)浙江道御史。次年,東林黨爭,東林黨人在京察想要斗爭應甲,應甲獲得吏部蕭宣化救援,脫身。后丁憂兩次,家居十馀年,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朝廷召以太常寺少卿,應甲不就。家居期間,出家財協(xié)助地方農(nóng)耕治水。天啟四年(1624)起官,任南京都察院副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彈劾許多東林黨人,次年以御史大夫巡撫陜西,杖殺貪贓枉法的國舅曹應祥,并招安許多因饑荒造反的流寇,深受愛戴,李闖經(jīng)過其鄉(xiāng),稱之為「清白吏」。天啟六年(1626年)升為南京都察院都御史,又遭到黨爭,應甲致仕,次年病卒于家,崇禎年間東林黨人以搜捕閹黨的名義,捉拿其子孫。但上述有關(guān)所謂李自成認為喬應甲是清白吏的記載存有爭議,如《明實錄》就記載喬應甲與馮銓交結(jié),并借這關(guān)系到處周旋賣友,在陜西巡撫任內(nèi)「貪聲大著」、「歲跡多端」、「言清行濁」、「聞?wù)哂麌I」等?!?a target='_blank'>崇禎長編》也記載有百姓被搶劫而向喬應甲請求捕賊,喬應甲竟反向失主索取千金,致使百姓被搶劫的皆不敢言,盜賊因而充斥橫行。有關(guān)惡行,地方志也有相似的記載。后來經(jīng)他治下也發(fā)生了王二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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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常州府江陰人,字季友。萬歷十一年進士。官禮部郎中,請復建文年號,獲允。累官福建巡撫,裁抑橫行之稅監(jiān)高寀,并劾其不法。尋乞歸。維基
袁一驥,字德良,號希我,直隸江陰人,同進士出身。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一名。萬歷十一年(1583年)聯(lián)捷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九十六名。歷官禮部儀制司郎中,二十三年升山東副使分巡濟南。二十七年升廣東右參政,尋調(diào)山東右參政,二十九年升按察使。三十一年復任湖廣按察使,整飭彬桂兵備。升福建右布政使,四十年為本省左布政。萬歷四十二年任福建巡撫,任內(nèi)平息閩粵糾紛。四十三年因病回籍調(diào)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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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我續(xù)(1560年—?),字胤祧,號涵月,直隸廣平府邯鄲縣人,軍籍。萬歷七年(1579年)己卯科順天鄉(xiāng)試第十九名舉人,八年(1580年)聯(lián)捷庚辰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三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進士。授嵩縣知縣,擢禮部主事,升郎中,二十二年十月升陜西按察司副使,二十三年六月調(diào)任河南副使、提督學政,升山西右參政,二十六年十月丁父憂。三十二年四月起補山西河東道右參政,三十三年七月調(diào)分守口北道,三十五年六月加山西按察使管參政事,三十七年五月升山西右布政使,改河南右布政使,四十五年四月升山西左布政使,四十七年九月升光祿寺卿,四十八年八月明光宗即位,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提督軍務(wù)。天啟元年(1621年)十二月,升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四川貴州云南湖廣廣西等處地方提督軍務(wù),駐札順慶調(diào)度,鑄給關(guān)防,仍賜尚方劍便宜行事,主持征討奢安之亂。三年(1623年)被彈劾去職,五年(1625年)正月以原官起用,因侵用餉銀被東林黨彈劾聽勘,遂賄賂魏忠賢,七年(1627年)五月起升戶部右侍郎,八月以寧錦功加升都察院右都御史、照舊管事,又以大工加恩,改戶部尚書,加太子太傅,照舊管事。崇禎元年(1628年)七月,山西道御史黃宗昌疏劾逆黨遺奸五人戶部尚書張我續(xù)、通政使岳駿聲、工科右給事中潘士聞、南京總督糧儲侍郎呂圖南、廣西道御史王珙,張我續(xù)被削籍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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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可求(?—1621年),字世范,號觀我,浙江西安縣(今衢州)人,同進士出身。萬歷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府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二十年(1592年)聯(lián)捷壬辰科進士第三甲第四十二名。初授江西南昌縣知縣,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任直隸上??h知縣。擢升兵部職方司主事,歷吏部文選司主事,三十四年十一月升稽勛司員外郎,升文選司郎中,四十年以受賄被劾免。四十六年七月太常寺少卿添注。明光宗即位,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天啟元年(1621年)九月,被永寧宣撫司奢崇明所殺,史稱奢安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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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陜西洛南人。萬歷二十六年進士。歷官山東右參政,分守遼海道。泰昌元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天啟元年,袁應泰死,以兵部右侍郎代應泰,經(jīng)略遼東。病不任事,幸清兵不至,得茍安于位,卒官。維基
薛國用(?—1622年),字獻我,陜西西安府商州洛南縣人。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陜西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授山西襄垣縣知縣,調(diào)湖廣江陵縣知縣,入為禮部祠祭司主事,升兵部車駕司郎中,出為山東僉事,守遼東開原、赤城,升右參政,分守遼海道。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天啟元年(1621年)四月升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經(jīng)略遼東。不久請求辭職告養(yǎng),二年(1622年)卒于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