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傅良諌(1544年—?),字以信,號忠所,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民籍。江西鄉(xiāng)試第七十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九十一名進士。工部觀政,本年十月授奉化知縣,四十五年十一月調(diào)會稽縣,隆慶三年(1569年)閏六月升南吏部主事,五年二月升郎中,六年七月養(yǎng)病。萬歷三年(1575年)十一月復(fù)除南吏部,六年四月升重慶知府,十年十一月升廣東副使,以病致仕。二十七年起四川副使,二十九年丁憂,三十一年七月補山東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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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許之(1544年—?),字以忠,江西瑞州府高安縣人,民籍。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鄉(xiāng)試第七十五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lián)捷辛未科會試第五十四名,三甲第六十七名進士。萬歷五年(1577年)閏八月選授南京福建道試御史,七年九月升浙江杭嚴(yán)道僉事。十年三月杭州兵變發(fā)生,巡撫吳善言被痛毆,王許之以無馭眾法,降三級調(diào)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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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45—1596 【介紹】: 明四川南充人,字元忠,號元壘,陳以勤子。隆慶二年進士。授編修。為日講官歷詹事、吏部侍郎,與諸臣請立太子,雖未得允,而三王并封中止。萬歷二十一年秋,擢禮部尚書,領(lǐng)詹事府事。尋以東閣大學(xué)士,入?yún)C務(wù)。二十三年,言官同時落籍者二十余人,于陛上疏力救。改文淵閣。在直廬常以帝拒諫為憂。卒謚文憲。少從父習(xí)國家故實,為史官,益究經(jīng)世學(xué),嘗參與預(yù)修世、穆兩朝實錄,并以副總裁編輯國史。有《萬卷樓稿》。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元忠,南充人。隆慶戊辰進士,歷官太子太保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xué)士贈少保謚丈憲有萬卷樓藁維基
陳于陛(1545年—1596年),字元忠,號玉壘,四川順慶府南充縣人。官至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xué)士。年十七舉嘉靖辛酉科(1561年)四川鄉(xiāng)試第四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會試第三名,廷試二甲第七名進士,選庶吉士,四年三月授編修,充《世宗肅皇帝實錄》纂修官,因父親致仕,扶侍同回四川。隆慶六年赴京師,以《穆宗實錄》成,升修撰。旋以太夫人去世歸鄉(xiāng)守制。萬歷五年(1577年)以《世宗實錄》成,升俸一級。服闋,十月復(fù)除原職,十二月充經(jīng)筵日講官。八年四月請求回鄉(xiāng)省親。萬歷十一年十一月仍補日講兼起居注,十二年二月升司經(jīng)局洗馬兼翰林院修撰,四月充會典纂修官,十三年八月與右諭德張一桂主持順天府鄉(xiāng)試,十二月升翰林院侍講學(xué)士,十四年父親陳以勤去世,丁憂回鄉(xiāng)。十七年八月復(fù)召為日講官,十一月升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xué)士掌院事,十九年正月升禮部右侍郎,仍掌詹事府印信,二十年正月與盛訥充禮部會試考試官,七月改任吏部右侍郎,經(jīng)筵日講如故,十月轉(zhuǎn)左侍郎,教習(xí)庶吉士。期間曾上奏冊立太子、請萬歷皇帝能夠早朝勤政,但是都沒有收到回報。到了萬歷二十一年(1593)八月,官至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xué)士,掌詹事府事,日講、教習(xí)如故。他跟從父親時,便勤讀國家故實;擔(dān)任史官時,更是習(xí)知典故,于經(jīng)世之學(xué)尤有造詣。上疏請招集人才,開設(shè)史局,纂修明朝國史,并兼任副總督官。萬歷二十三年夏接替王錫爵,兼東閣大學(xué)士,入閣參與機務(wù)。疏請親大臣,起用被罷忠賢(錄遺賢)、獎勵外吏、核實邊餉、儲養(yǎng)將才,慎擇邊吏,又請神宗亟圖更始、興修百業(yè),但是神宗只是稱贊卻并沒有采用他的意見。(優(yōu)詔答之,而不能用)。后來又再三力救因兵部考選軍政而被削職的言官。神宗俱不采納。不久,改陳于陛為文淵閣大學(xué)士,而以甘肅破賊功,加太子少保。是時內(nèi)閣輔臣計四人:趙志皋、張位、沈一貫、陳于陛,為同年進士,遇事雖無掣肘,但因神宗一再拒諫,上下隔絕,政事久廢。陳于陛為此憂形于色,終日嘆息不已。萬歷二十四年(1596年)十二月十三日卒于官,年五十二。贈太子少保,謚文憲。《明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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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福建莆田人,字孟鳴。萬歷二年進士。官至安慶知府。著述甚多,有《毛詩多識編》、《考工記述注》、《檀弓述注》、《杜詩鈔述注》、《宙合編》、《林伯子詩草》。維基
林兆珂,字懋忠,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軍籍。福建鄉(xiāng)試第四十六名。萬歷二年(1574年)甲戌科會試第一百二十六名,登進士第三甲第五十六名。授蒙城知縣,改儀封縣教授,升國子監(jiān)助教,轉(zhuǎn)博士、監(jiān)丞,在成均七年,董其昌、范允臨皆所取士。歷官刑部主事、員外、郎中,出知廉州,丁內(nèi)外艱,補知衡州,又補安慶,十年三典大郡,辛丑大計后請假歸鄉(xiāng),遂不起。家居二十載,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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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忠(1545年—?),字惟孝,浙江寧波府慈溪縣人。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十八名舉人,五年(157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五十一名,二甲第六名進士。授工部主事,遷刑部,出為青州府知府,任內(nèi)興利革弊,多有善政,十四年(1586年)調(diào)任太平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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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良臣(1545年—?),字以忠,福建建寧府甌寧縣(今福建建甌市)人,民籍。福建鄉(xiāng)試第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二百七十四名進士。萬歷二年(1574年)任直隸崇明縣知縣。萬歷十五年(1587年)任廣西南寧府知府。改湖廣鄖陽府知府,二十三年二月升廣西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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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偲(1545年—1614年),字士忠,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新建縣民籍。江西鄉(xiāng)試第三十五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七十八名,三甲第十名進士。授蘇州府推官,歷官刑部郎中,萬歷八年(1580年)正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十一年二月升廣西右參政,十四年正月升福建按察使,十六年七月升本省右布政使。萬歷二十三年起復(fù)為浙江右布政使,四月以終養(yǎng)請辭。三十四年(1606年)七月復(fù)起為湖廣右布政使,三十八年正月調(diào)任山西左布政,四十年三月乞休歸,九月起升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圍剿新添、平越等處苗人,萬歷四十二年因勞瘁卒于任,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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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以忠,字顯卿,號葵庵,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民籍,進士出身。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四十名,萬歷二年(1574年)甲戌科會試第一百六十名,登二甲第六十八名進士。歷官戶部郎中,出為湖廣德安府知府,二十三年二月升云南副使。二十八年八月復(fù)除四川副使,管理清軍屯田事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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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翼(1550年—?),字以忠,號勺泉,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人。癸酉鄉(xiāng)試一百一名,萬歷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二百八十八名,登三甲第二十九名。大理寺觀政,任江西樂平縣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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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50—1627 【介紹】: 明真定府高邑人,字夢白,號儕鶴,又號清都散客。萬歷二年進士。除汝寧推官。遷戶部主事,調(diào)吏部考功,歷文選員外郎。上疏陳干進、傾危、州縣、鄉(xiāng)官四大害,觸時相忌,幾獲譴。旋以病歸。再起為考功郎中。二十一年主京察,要路私人,貶斥殆盡。被嚴(yán)旨落職。名益高,與鄒元標(biāo)、顧憲成海內(nèi)擬之漢朝“三君”。光宗立,起為太常少卿,繼遷左都御史。尋任吏部尚書。在官慨然以整齊天下為己任,銳意澄清,政府及中貴亦不得有所干請。魏忠賢初頗重之,以介一中書被拒,始生惡感。故人子魏廣微入閣,三至南星門,皆拒不見。廣微恨刺骨,乃與忠賢共排南星。南星搜羅遺佚,中外方忻忻望治。四年,魏忠賢責(zé)南星等“朋謀結(jié)黨”,矯旨放歸。又誣以贓罪,削籍,戍代州卒。崇禎初謚忠毅。有《史韻》、《學(xué)庸正說》等。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夢白,高邑人。萬歷甲戌進士,除汝寧推官,入歷吏部郎中,謫判平定州。天啟初,起太常卿,歷左都御史,進吏部尚書,謫戍代州。崇禛初,賜謚忠毅,有集。維基
趙南星(1550年—1628年1月23日),字夢白,號儕鶴,別號清都散客,直隸高邑縣(今河北)人,明朝東林黨政治人物、文學(xué)家,萬歷甲戌進士。天啟間,官至吏部尚書,因不受魏忠賢拉攏,遣戍代州。崇禎時平反,追謚忠毅。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七十一名。萬歷二年(1574年)甲戌科進士,任河南汝寧府(今汝南縣)推官,治行廉平。后歷任戶部主事、吏部考功、文選員外郎。為人嫉惡如仇,因直言上疏,陳述時政四大害,觸犯時忌,乞歸鄉(xiāng)里。再起考郎中,主京察,罷黜貪官污吏,不久遭誣陷,斥為民。后來居于家鄉(xiāng)的趙南星名聲日益高漲,與顧憲成、鄒元標(biāo)并稱「東林三君」,朝野請求起用趙南星的上書數(shù)以百計,但都沒有被采納。明光宗時,起為太常少卿、左都御史,慨然以整齊天下為任,大力打擊不法官吏。天啟三年(1623年),改任吏部尚書,期間公正無私,拒絕了權(quán)貴的求官請托,另一方面又起用有清廉正直名聲、廣被百姓贊譽的正人于朝列庶位。史稱當(dāng)時朝廷「眾正盈朝」、「群賢滿朝」、「中外忻忻望治」,熹宗也曾稱贊趙南星「老成清正」、「深切銓政」?;鹿傥褐屹t曾雅重他,在熹宗面前稱贊他是能臣,但他不接受其拉攏,反而正色警戒魏忠賢說「主上沖齡,我輩內(nèi)外臣子宜各努力為善?!?,終于得罪魏忠賢。大學(xué)士魏廣微是萬歷名臣魏允貞之子,趙南星向與魏允貞相熟,但因魏廣微后來諂附魏忠賢,因而嘆息說「見存(魏允貞的字號)無兒。」,又責(zé)怪魏廣微曾議論東林前輩李三才,因而使得魏廣微也深恨趙南星。后來在廷推山西巡撫時,趙南星知道謝應(yīng)祥為人清廉,于是為謝應(yīng)祥美言「沉靜有為,能稱其職」,力薦起用其為山西巡撫,但被大學(xué)士魏廣微從中作梗,并被御使陳九疇彈劾趙南星在廷推力挺謝應(yīng)祥,是為了報答謝應(yīng)祥曾經(jīng)提拔魏大中,使得熹宗對「朋謀結(jié)黨」而震怒,趙南星也因而被逼乞休請辭。御使張訥也因為其兄張樸沒有得到山西巡撫官職,而誣蔑趙南星有壞政十罪,使趙南星被削籍。閹黨后來詆毀趙南星貪贓一萬五千兩,趙南星素清貧,幸好親朋故友的捐助湊齊后,才倖幸獲釋,但仍被謫戍代州。四年后病卒。崇禎初,追贈為太子太保,追謚為忠毅。世以趙南星、鄒元標(biāo)、顧憲成稱“東林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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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浙江浦江人,字世卿。萬歷二十六年進士。授順德知縣,遷吉安同知。有《居云》、《鳴籟》、《醉吟》等集。維基
倪尚忠(1551年—?),字世卿,號葵明,浙江金華府浦江縣人。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授順德縣知縣,歷官六年,遷吉安府同知,三十五年(1607年)致仕歸。著有《居云草》、《鳴籟草》、《醉吟草》、《宣化錄》、《學(xué)制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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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51—1624 【介紹】: 明江西吉水人,字爾瞻,號南皋。萬歷五年進士。同年,以疏論張居正奪情,得罪,廷杖戍貴州都勻衛(wèi)。居戍所六年,研治理學(xué)有成。居正死,召拜吏科給事中,以敢言稱。歷官南京吏部員外郎,以母喪歸。家居講學(xué)幾三十年,名揚天下。天啟初還朝,進刑部右侍郎,拜左都御史。雖首進和衷之說,不為危言激論,仍為魏忠賢所忌。以建首善書院講學(xué)事,為魏黨所攻,被迫辭歸。卒謚忠介。有《愿學(xué)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爾瞻,吉水人。萬歷丁丑進士,觀政建言謫戍,召授吏科給事中,復(fù)以言事降南刑部照磨,升南兵部主事,歷官都察院左都御史,贈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謚忠介。有存真槁。維基
鄒元標(biāo)(1551年—1624年),字爾瞻,號南皋。江西吉水縣縣城小東門鄒家人,明代東林黨首領(lǐng)之一,與趙南星、顧憲成號為“三君”。鄒元標(biāo)幼有神童之譽,九歲通《五經(jīng)》,萬歷元年(1573年)舉江西鄉(xiāng)試第五十六名。萬歷五年(1577年)登丁丑科進士。入刑部觀察政務(wù),與伍惟忠友好,為人敢言,勇于抨擊時弊,九月二十六日,張居正父親病死,首輔張居正居喪不丁憂,元標(biāo)三次上疏反對“奪情”,“以奔喪為常事而不屑為”根本與禽彘無異,結(jié)果被當(dāng)場廷杖八十,發(fā)配貴州,潛心鉆研理學(xué)。張居正死后,經(jīng)孫繼先舉薦,恢復(fù)官職,擔(dān)任吏部給事中,他又多次上疏改革吏治,觸犯了皇帝,被皇帝視為「訕君賣直」,再次遭到貶謫,降南京吏部員外郎。以疾歸,居家講學(xué)近三十年。天啟元年(1621年)任吏部左侍郎,后任左都御史,任內(nèi)錯上書要求加強地方官員品格能力審核,得到明熹宗稱贊「覽奏吏治民風(fēng),詳明剴切,若各巡按官能著實舉行,天下豈有不治」。又曾進言協(xié)助平反張居正,說他「江陵功在社稷,過在身家,國家之議,死而后已,謂之社稷之臣,奚愧焉?」最后使其復(fù)官復(fù)蔭,后因魏忠賢亂政求去。謚忠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