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四種卜兆。
《周禮·春官·卜師》:“掌開龜之四兆,一曰方兆,二曰功兆,三曰義兆,四曰弓兆。” 宋
王應(yīng)麟 《困學(xué)紀(jì)聞·周禮》:“卜師四兆。” 翁元圻 注引
《周禮訂義》載 鄭鍔 曰:“方兆者,占四方之事。 漢武帝 發(fā)
《易》,占知神馬從西北來,非占四方之事乎?功兆者,占立功之事。 楚 司馬 子魚 卜戰(zhàn),令龜曰:‘ 魴 也以其屬死之, 楚 師繼之,尚大克之?’吉。非立功之事乎?義兆者,占行義之事。 南蒯 筮,得‘黃裳元吉’, 惠伯 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钦夹辛x之事乎?弓兆者,弓有射義,故后世有覆射之法。 東方朔 射守宮,有‘跂跂緣壁’之語,非為覆射之事乎?”又載 薛士龍 曰:“以意推之,麗於形者方也,謂之方兆,則言其上下陰陽之勢;以力興造者功也,謂之功兆,則言廢興成敗之理;度其宜者義也,謂之義兆,則言其吉兇禍福之宜;能弛張者弓也,謂之弓兆,則言曲折長短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