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桓公二年》
「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大廟?!箷x·杜預(yù)注:「宋以鼎賂公。大廟,周公廟也?!?/span>
例句
薦諸太廟比郜鼎,光價豈止百倍過。
魯侯國至小,廟鼎猶納郜。
《情史類略》卷十一卷〈情化類·化火〉
蜀帝生公主,詔乳母陳氏乳養(yǎng)。陳氏攜幼子與公主居禁中。各年長,陳子出宮。其后,此子以思公主故,疾亟。一日,陳氏入宮,有憂色。公主詢其故,陳氏陰以實對。公主許允,遂托幸祆廟,期與子會。及期,子先在廟候之,忽睡去。既公主入廟,子沉睡不醒。公主待久將歸,乃解幼時所弄玉環(huán),附于子之懷中而去。及子醒寤,見之,怨氣成火,廟宇亦焚。祆廟,胡神也。
《孫子·九地篇》~98~
是故政舉之日,夷關(guān)折符,無通其使,厲于廊廟之上,以誅其事,敵人開闔,必亟入之。先其所愛,微與之期,賤墨隨敵,以決戰(zhàn)爭。是故始如處女,敵人開戶,后如脫兔,敵不及拒。
典故 廊廟之具
相關(guān)人物許靖(字文休)
參考典故許靖
《三國志》卷三十八《蜀書·許靖傳》
評曰:許靖夙有名譽,既以篤厚為稱,又以人物為意,雖行事舉動,未悉允當(dāng),蔣濟以為「大較廊廟器」也。
例句
廊廟之具裴施州,宿昔一逢無此流。
上無皋陶伯益廊廟材,的不能匡君輔國活生民。
典故梁竦勞州縣
梁竦廟食
相關(guān)人物梁竦
《后漢書》卷三十四《梁統(tǒng)傳》附《梁竦傳》
竦生長京師,不樂本土,自負其才,郁郁不得意。嘗登高遠望,嘆息言曰:「大丈夫居世,生當(dāng)封侯,死當(dāng)廟食。如其不然,閑居可以養(yǎng)志,詩書足以自娛,州郡之職,徒勞人耳?!购蟊倜恢?,并無所就。有三男三女,肅宗納其二女,皆為貴人。小貴人生和帝,竇皇后養(yǎng)以為子,而竦家私相慶。后諸竇聞之,恐梁氏得志,終為己害,建初八年,遂譖殺二貴人,而陷竦等以惡逆。詔使?jié)h陽太守鄭據(jù)傳考竦罪,死獄中,家屬復(fù)徙九真。辭語連及舞陰公主,坐徙新城,使者護守。宮省事密,莫有知和帝梁氏生者。
例句
梁竦廟食,趙溫雄飛。
王浚愛旌旗,梁竦勞州縣。
《禮記注疏》卷三十七〈樂記〉~665~
是故樂之隆,非極音也;食饗之禮,非致味也。清廟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嘆,有遺音者矣。
《莊子集釋》卷六下〈外篇·秋水〉~603~
莊子釣于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愿以境內(nèi)累矣!」莊子持竿不顧,曰:「吾聞楚有神龜,死已三千歲矣,王巾笥而藏之廟堂之上。此龜者,寧其死為留骨而貴乎?寧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乎?」二大夫曰:「寧生而曳尾涂中。」莊子曰:「往矣!吾將曳尾于涂中。」
典故廟犧
太廟犧
慕文犧
莊叟惡犧牛
莊叟喻犧牛
牛憚為犧
太廟犧牛
相關(guān)人物莊子
《莊子集釋》卷十下〈雜篇·列禦寇〉~062~
或聘于莊子。莊子應(yīng)其使曰:「子見夫犧牛乎?衣以文繡,食以芻叔,及其牽而入于大廟,雖欲為孤犢,其可得乎!」
《史記》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莊子〉~245~
楚威王聞莊周賢,使使厚幣迎之,許以為相。莊周笑謂楚使者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獨不見郊祭之犧牛乎?養(yǎng)食之?dāng)?shù)歲,衣以文繡,以入大廟。當(dāng)是之時,雖欲為孤豚,豈可得乎?子亟去,無污我。我寧游戲污瀆之中自快,無為有國者所羈,終身不仕,以快吾志焉?!?/span>
例句
孤豚眠糞壤,不慕太廟犧。
莫學(xué)魯人疑海鳥,須知莊叟惡犧牛。
長笑李斯稱溷鼠,每多莊叟喻犧牛。
《三國志》卷二十八〈魏書·王凌傳〉~757~
王淩字彥云,太原祁人也。叔父允,為漢司徒,誅董卓。卓將李傕、郭汜等為卓報仇,入長安,殺允,盡害其家。淩及兄晨,時年皆少,踰城得脫,亡命歸鄉(xiāng)里。淩舉孝廉,為發(fā)干長,稍遷至中山太守,所在有治,太祖辟為丞相掾?qū)?。文帝踐阼,拜散騎常侍,出為兗州刺史,與張遼等至廣陵討孫權(quán)。臨江,夜大風(fēng),吳將呂范等船漂至北岸。淩與諸將逆擊,捕斬首虜,獲舟船,有功,封宜城亭侯,加建武將軍,轉(zhuǎn)在青史。是時海濱乘喪亂之后,法度未整。淩布政施教,賞善罰惡,甚有綱紀(jì),百姓稱之,不容于口。后從曹休征吳,與賊遇于夾石,休軍失利,淩力戰(zhàn)決圍,休得免難。仍徙為揚、豫州刺史,咸得軍民之歡心。始至豫州,旌先賢之后,求未顯之士,各有條教,意義甚美。初,淩與司馬朗、賈逵友善,及臨兗、豫,繼其名跡。正始初,為征東將軍,假節(jié)都督揚州諸軍事。二年,吳大將全琮數(shù)萬眾寇芍陂,淩率諸軍逆討,與賊爭塘,力戰(zhàn)連日,賊退走。進封南鄉(xiāng)侯,邑千三百五十戶,遷車騎將軍、儀同三司。是時,淩外甥令狐愚以才能為兗州刺史,屯平阿。舅甥并典兵,?;茨现?。淩就遷為司空。司馬宣王既誅曹爽,進淩為太尉,假節(jié)鉞。淩、愚密協(xié)計,謂齊王不任天位,楚王彪長而才,欲迎立彪都許昌。專淮南之重。淩就遷為司空。司馬宣王既誅曹爽,進淩為太尉,假節(jié)?。淩、愚密協(xié)計,謂齊王不任天位,楚王彪長而才,欲迎立彪都許昌。嘉平元年九月,愚遣將張式至白馬,與彪相問往來。淩又遣舍人勞精詣洛陽,語子廣。廣言:「廢立大事,勿為禍先?!蛊涫辉?,愚復(fù)遣式詣彪,未還,會愚病死。二年,熒惑守南斗,淩謂:「斗中有星,當(dāng)有暴貴者。」三年春,吳賊塞涂水。淩欲因此發(fā),大嚴(yán)諸軍,表求討賊;詔報不聽。淩陰謀滋甚,遣將軍楊弘以廢立事告兗州刺史黃華,華、弘連名以白太傅司馬宣王。宣王將中軍乘水道討淩,先下赦赦淩罪,又將尚書廣東,使為書喻淩,大軍掩至百尺逼淩。淩自知勢窮,乃乘船單出迎宣王,遣掾王彧謝罪,送印綬、節(jié)鉞。軍到丘頭,淩面縛水次。宣王承詔遣主簿解縛反服,見淩,慰勞之,還印綬、節(jié)?,遣步騎六百人送還京都。淩至項,飲藥死?!鼓铣?#183;裴松之注引晉·干寶《晉紀(jì)》:「淩到項,見賈逵祠在水側(cè),淩呼曰:「賈梁道,王淩固忠于魏之社稷者,唯爾有神,知之?!蛊淠臧嗽?,太傅有疾,夢淩、逵為癘,甚惡之,遂薨?!?/span>
《后漢書》卷一上《光武帝紀(jì)上》
「壬子,起高廟,建社稷于洛陽,立郊兆于城南,始正火德,色尚赤?!固?#183;李賢注引《漢禮制度》曰:「人君之居,前有朝,后有寢。終則制廟以象朝,后制寢以象寢。光武都洛陽,乃合高祖以下至平帝為一廟,藏十一帝主于其中?!?/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