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刑法八議之一。對顯貴進(jìn)行特別審議以減免刑罰。
《周禮·秋官·小司寇》:“以八辟麗邦灋,附刑罰……六曰議貴之辟?!?鄭玄 注引 鄭司農(nóng) 曰:“若今時(shí)吏墨綬有罪,先請是也。” 賈公彥 疏:“ 先鄭 推引 漢 法,墨綬為貴,若據(jù) 周 ,大夫以上皆貴也?!?span id="0l4pspj" class="book">《
明史·徐申傳》:“太后春秋高, 延齡 旦暮戮,何以慰太后心?宜援議貴、議親例請於帝?!?清
薛福成 《庸盦筆記·史料一·咸豐季年三奸伏誅》:“惟國家本有議親、議貴之條,尚可量從末減,姑於萬無可寬貸之中,免其肆市。”參見“ 八辟 ”、“ 八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