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寄放妻兒財(cái)貨的地方。
《國語·鄭語》:“公説,乃東寄帑與賄, 虢 鄶 受之,十邑皆有寄地。”按,帑,通“ 孥 ”。
《國語·鄭語》:“君若以 周 難之故,寄孥與賄焉,不敢不許?!?韋昭 注:“妻子曰孥。賄,財(cái)也?!?br />(2).暫時(shí)由他人代管的地方。
《戰(zhàn)國策·韓策一》:“公何不以 秦 為 韓 求 潁川 於 楚 ?此乃 韓 之寄地?!?鮑彪 注:“此本 韓 地, 楚 取之,故云。” 清 惲敬
《西楚都彭城論》:“是故 三秦 者, 項(xiàng)王 之寄地也?!?/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