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依居住地區(qū)的次第,由近及遠(yuǎn)。
《周禮·地官·小司徒》:“凡民訟以地比正之?!?鄭玄 注:“ 鄭司農(nóng) 云:‘以田畔所與比正斷其訟。’”
《史記·平準(zhǔn)書(shū)》:“ 南陽(yáng) 、 漢中 以往郡,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傳車(chē)馬被具?!?司馬貞 索隱:“謂 南陽(yáng) 、 漢中 以往之郡,各以其地比近給初郡。初郡,即 西南夷 初所置之郡。”
《漢書(shū)·食貨志下》:“ 南陽(yáng) 、 漢中 以往,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傳車(chē)馬被具。” 顏師古 注:“地比,謂依其次第,自近及遠(yuǎn)也?!?/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