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向氏(一○八九——一一五一),開封(今河南開封)人,子章女,劉光世妻。歷封濟陽郡君、魏國夫人、秦國夫人。晚以二子登朝,進封魏國太夫人。紹興二十一年十二月卒,年六十三。見《苕溪集》卷五○《宋故魏國太夫人向氏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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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090—1162 【介紹】: 宋明州鄞縣人,字壽玉,一字國器。樓異子。以父蔭為婺州幕職官。除于潛令,以課最聞。歷邵州通判、提舉福建市舶、荊湖轉(zhuǎn)運判官,遷知揚州兼淮東安撫使,累官至朝議大夫,所至多著聲績。致仕后,于鄉(xiāng)置義莊以濟族中之貧者。有《耕織圖詩》。全宋詩
樓璹(一○九○~一一六二),字壽玉,一字國器,鄞縣(今浙江寧波)人。異子。以父任入婺州幕。高宗紹興初知于潛縣,五年(一一三五),通判邵州(《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九六)。除行在審計司。為十五年,福建市舶使,荊湖北路、南路轉(zhuǎn)運使。二十五年,知揚州,兼淮南路轉(zhuǎn)運使(《攻愧集》卷七六《跋揚州伯父耕織圖》、《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七○)。二十六年,主管臺州崇道觀,致仕。三十二年卒,年七十三。《宋史翼》卷二○有傳。今錄詩四十五首。全宋文·卷三九八四
樓璹(一○九○——一一六二),字壽玉,一字國器,明州鄞(今屬浙江寧波)人,異子。以父蔭佐婺州幕。紹興三年知于潛縣,五年擢邵州通判,歷廣南、福建提舉市舶,荊湖北路、南路、淮南路轉(zhuǎn)運判官。二十五年知揚州,權(quán)兼管運司事。二十六年罷任,提舉宮觀。三十二年卒,年七十三,官至朝議大夫。見樓鑰《攻愧集》卷七六《跋揚州伯父耕織圖》,《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六六、九六、一七○,《宋史翼》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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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090—1162 【介紹】: 金曷懶路女真人。以勇健隸阇母軍。嘗襲宋高宗于揚州。后從宗弼渡江,追宋高宗,焚毀明州而歸。官終東京留守,封豳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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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090—1150 【介紹】: 遼金間人,遼后族,本名術(shù)里者。仕遼至護衛(wèi)太保,被俘降金。金太宗天會四年使宋。宋人勸之反金,仲恭佯許之。還即以告宗望。后歷尚書右丞、平章政事、尚書右丞相。海陵時封燕國王,除燕京留守。卒謚貞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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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151 【介紹】: 金婆盧木部人,女真族,本名忽撻。太祖時,從戰(zhàn)有功。授世襲猛安。女為熙宗后,以后父拜太尉,封徐國公。海陵殺熙宗,欲邀眾譽,封達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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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宋信州弋陽人,字國器。余安行子。徽宗崇寧間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欽宗靖康初,上疏言朝政七失,帝嘉其忠直,擢為監(jiān)察御史。曾言蔡京、童貫、蔡攸、朱勔及吳敏等宜加罷黜誅逐,請令有司將黨人之未卒及子孫可錄用者具名以聞。在職數(shù)月,上章至六十余。旋因忤權(quán)幸,出知河北州郡。后以親喪不復(fù)仕。有《真隱集》。全宋文·卷三○五六
余應(yīng)求,(一作球),字國器,饒州弋陽(今江西弋陽)人。安行子。登崇寧五年進士第,授秘書省校書郎。靖康元年正月,上言朝政有七失,欽宗親擢為監(jiān)察御史。忤權(quán)倖,與外任,權(quán)發(fā)遣衛(wèi)州,既又責(zé)監(jiān)達州鹽場。建炎初,召為考功員外郎;二年,出知岳州。后坐為李綱絪親久廢。紹興五年起知信州,除江南西路提刑。七年,罷。九年,為福建路轉(zhuǎn)運副使。又曾為江南西路轉(zhuǎn)運使。二十二年,知虔州,會兵亂父死,遂以丁憂為辭而去,不復(fù)出仕。著有《真隱集》及《奏議》。見《靖康要錄》卷一,《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六、一六、九三、一一七、一三二、一六三,《方輿勝覽》卷五九,雍正《江西通志》卷四六、四九、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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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正夫(?~一一五二),字蒙著,河南(今河南洛陽)人(《金石萃編》卷一三五)。徽宗政和二年(一一一二),尚哲宗女慶國長公主(《宋會要輯稿》帝系八之五六)。高宗紹興九年(一一三九),為開府儀同三司(《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三三)。二十一年,封和國公(同上書卷一六二)。二十二年卒。事見《宋史》卷二四八《哲宗四女傳》。今錄詩三首。全宋文·卷三七七八
潘正夫(?——一一四二),字蒙著,河南(今河南洛陽)人。政和二年尚哲宗第三女秦國康懿長公主。累官少傅,封和國公。紹興九年為開府儀同三司,二十二年卒,贈太傅。見《宋史》卷二四八《公主傳》,《宋會要輯稿》帝系八之五六,《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一三,《宋詩紀事補遺》卷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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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152 【介紹】: 金神隱水完顏部人,又名言。完顏阿魯補子。累官大理卿,與完顏秉德等同殺熙宗。海陵王即位,為平章政事,封許國王。妻唐括氏舊與海陵王私通,因被殺,妻被海陵王納為貴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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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092—1159 【介紹】: 宋杭州錢塘人,字子韶,號橫浦居士,又號無垢居士。少游京師,從學(xué)于楊時。高宗紹興二年進士第一。歷著作郎及禮部、刑部侍郎等職。因與秦檜不和,被謫南安軍十四年。檜死,起知溫州。研思經(jīng)學(xué),多有訓(xùn)解。卒謚文忠。有《橫浦集》、《孟子傳》。全宋詩
張九成(一○九二~一一五九),字子韶,自號無垢居士,謫南安后號橫浦居士,祖籍開封(今屬河南),徙居錢塘(今浙江杭州)。十四歲為太學(xué)生,始從楊時學(xué)。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三二)進士第一,授鎮(zhèn)東軍簽判。五年,召為著作佐郎(《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八四、九○)。六年,遷著作郎(同上書卷九九)。八年,權(quán)禮部侍郎兼侍講,兼權(quán)刑部侍郎(同上書卷一二○、一二一、一二三)。以忤秦檜,出知邵州,未幾落職。十三年,謫南安軍居?。ㄍ蠒硪凰木牛u死,二十六年,起知溫州(同上書卷一七一)。二十九年卒,年六十八(同上書卷一八二)。謚文忠。傳世有《橫浦先生文集》二十卷,另有《尚書說》、《論語說》、《孟子說》等,大多已殘佚。事見《橫浦先生家傳》(附見宋刻《橫浦先生文集》),《咸淳臨安志》卷六七、《宋史》卷三七四有傳。 張九成詩,以宋刻《橫浦先生文集》(藏北京圖書館)為底本,校以明萬歷吳惟明刻本(簡稱明刻本)、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另從《橫浦心傳錄》等書中輯得之集外詩,編為第五卷。全宋文·卷四○三一
張九成(一○九二——一一五九),字子韶,自號無垢居士,又號橫浦居士,杭州鹽官(今浙江海寧西南)人。少游京師,從楊時學(xué)。紹興二年中狀元,授鎮(zhèn)東軍簽判。歷著作郎,權(quán)禮部、刑部侍郎,知邵州。因反對議和,為秦檜所惡,謫居南安軍凡十四年。檜死,起知溫州,尋丐祠。紹興二十九年病卒,年六十八。寶慶初贈太師,封崇國公,謚文忠。九成研思經(jīng)學(xué),多有訓(xùn)解,著有《尚書詳說》、《中庸說》(存)、《大學(xué)說》、《孝經(jīng)解》、《論語解》、《孟子傳》(存)、《橫浦日新》(存)、《橫浦心傳錄》(存)、《重修神宗實錄》、《唐鲙》、《橫浦集》(存)等書。見《橫浦家傳》(《橫浦文集》附),《宋史》卷三七四本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