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十二因緣(十二因緣) 拼音:shí èr yīn yuán
佛教用語。佛教基本理論之一。指構(gòu)成一切痛苦輪回的十二項要件。即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無明是指對佛法的無知;行是指有意志的行為;識是指死后,由于過去的行為,導致投生的心識;名色是指處在母胎中的身、心(識除外);六處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種身體感官和認識對象;觸是指感官對現(xiàn)象的接觸;受是指接觸后產(chǎn)生的感受;愛是指感官接觸后生起的欲望;取是指執(zhí)著;有是指導致輪回的行為。十二緣起之間的關系像環(huán)鏈相扣。老死和一切苦緣于生;生緣于有;有緣于取;取緣于愛;愛緣于受;受緣于觸;觸緣于六處;六處緣于名色;名色緣于識;識緣于行;行緣于無明。后者決定前者的存在,因此去除無明就沒有行,沒有行就沒有識的投胎,以至生和老死的一切煩惱也滅除。也稱為「十二緣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