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誨開導。
《漢書·刑法志》:“故夫訓道不純而愚民陷焉。” 顏師古 注:“道,讀曰導?!?span id="96lsqew" class="book">《
新唐書·高儉傳》:“太子令曰:‘寡人資公訓道,而比聽政,據(jù)桉對公,情所未安,所司宜別設(shè)桉奉太傅?!?明
徐渭 《曇大師傳略》:“又師諸從父子家庭間所訓道,及答簡藥諸士人病,并非亞圣小賢所辦,孰代之哉?”參見“ 訓導 ”。
(2).指引、向?qū)А?span id="b7tzyti" class="book">《
藝文類聚》卷三九引 晉 張敞
《東宮舊事》:“設(shè)位,拜二傅。二傅交禮畢,不復登車。太傅訓道在前,少傅訓從在后?!眳⒁姟?訓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