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制的標(biāo)準(zhǔn)定音器。相傳 黃帝 時 伶?zhèn)?截竹為筒,以筒之長短分別聲音的清濁高下。樂器之音,則依以為準(zhǔn)。分陰、陽各六,共十二律。古人又以配十二月,用吹灰法,以候氣。
《后漢書·律歷志上》:“候氣之法……殿中候,用玉律十二。”
《晉書·律歷志上》:“ 武帝 太康 元年, 汲群 盜發(fā)六國時 魏襄王 冢,亦得玉律。則古者又以玉為管矣。” 前蜀
韋莊 《和薛先輩初秋寓懷》詩:“玉律初移候,清風(fēng)乍遠(yuǎn)襟?!?br />(2).指管樂器。 南朝 梁
江淹 《雜體詩·效袁淑〈從駕〉》:“甿謡響玉律,邑頌被丹絃?!?余懷
《板橋雜記·雅游》引 清 王士禛
《秦淮雜詩》:“ 秦淮 絲肉中宵發(fā),玉律拋殘作笛鈿?!?br />(3).莊嚴(yán)而不可變更的法令。 前蜀
杜光庭 :“玉律金科,慮爽重輕之信;五申三令,慙乖訓(xùn)撫之宜。”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第六一回:“愚人不能看深奧的書,見了一部小説,就是金科玉律。”
(4).引申為楷模、榜樣。 宋
司馬光 《樞密太傅文恭胡公挽辭》:“黃裳藴厚德,玉律儼清規(guī)?!?/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