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辭典》:格里歷(格里曆) 拼音:gé lǐ lì
現(xiàn)行的陽歷。西洋的舊歷法儒略歷的長度比回歸年的實際長度多了十一馀分鐘,因此羅馬教皇格里十三世于西元一五八二年頒訂新的置閏規(guī)則,以儒略歷為基礎,除了原來的每四年一閏外,將西元年分除以四百馀一百、二百、三百的三年改為平年。于是平均每年長度縮短為三百六十五點二四二五日,大約一萬年才多三天,這種歷法稱為「格勒哥里歷」,簡稱為「格里歷」。由于它已普遍為世界各國所接受,我國自民國元年起,也以格勒哥里歷作為國歷。也稱為「公歷」、「西歷」、「新歷」、「陽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