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說新語箋疏》中卷上〈雅量〉~378~
太元末,長星見,孝武心甚惡之。夜,華林園中飲酒,舉杯屬星云:「長星!勸爾一杯酒。自古何時有萬歲天子?」
典故劉伶婦
諫伯倫
劉伶五斗
五斗解醒
五斗消酲
五斗醒
伯倫婦
劉伶酒為名
咒酒卮
伯倫從勸
婦人笑劉伶
劉伶病醒
劉伶有賢妻
劉妻嘆諫
一斗消醒
相關(guān)人物劉伶
《世說新語箋疏》下卷上〈任誕〉~729~
劉伶病酒,渴甚,從婦求酒。婦捐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飲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當(dāng)祝鬼神,自誓斷之耳!便可具酒肉。」婦曰:「敬聞命。」供酒肉于神前,請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贡阋七M(jìn)肉,隗然已醉矣。
《晉書》卷四十九〈劉伶列傳〉~375~
劉伶字伯倫,沛國人也。身長六尺,容貌甚陋。放情肆志,常以細(xì)宇宙齊萬物為心。澹默少言,不妄交游,與阮籍、嵇康相遇,欣然神解,攜手入林。初不以家產(chǎn)有無介意。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而隨之,謂曰:「死便埋我?!蛊溥z形骸如此。嘗渴甚,求酒于其妻。妻捐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酒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當(dāng)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肉。」妻從之。伶跪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兒之言,[八]慎不可聽。」仍引酒御肉,隗然復(fù)醉。嘗醉與俗人相忤,其人攘袂奮拳而往。伶徐曰:「雞肋不足以安尊拳。」其人笑而止。
《裴子語林》~6~
劉靈字伯倫,飲酒一石,至酲復(fù)飲五斗。妻責(zé)之,靈曰:「卿可致酒五斗,吾當(dāng)斷之?!蛊奕缙溲浴l`咒曰:「天生劉靈以酒為名,一飲一石,五斗解酲,婦人之言,慎莫可聽。」
簡釋
劉伶婦:喻勸戒酒之人。宋蘇拭《小兒》:“大勝劉伶婦,區(qū)區(qū)為酒錢。”
典故 佩牛
鑄農(nóng)器
犢佩
刀買犢
銷兵鑄農(nóng)器
渤海賣刀劍
戴牛佩犢
刀換犢
賣腰間劍
腰下牛閑
持刀買黃犢
黃犢無人佩
龍泉候買牛
買牛捐寶劍
賣刀耕隴上
賣刀收繭栗
賣劍渤海
賣劍買牲
佩刀買犢
佩劍博牛羊
勸買耕牛
腰無犢
鋤犁化刀劍
帶牛
刀劍化耕蠶
龔牛
解劍換牛
令人買牛
買牛捐三尺
憑劍換牛
腰劍不換牛
易牛以劍
相關(guān)人物龔遂
《漢書》卷八十九〈循吏列傳·龔遂傳〉~3639~
宣帝即位,久之,渤海左右郡歲饑,盜賊并起,二千石不能禽制。上選能治者,丞相御史舉遂可用,上以為渤海太守。時遂年七十馀,召見,形貌短小,宣帝望見,不副所聞,心內(nèi)輕焉,謂遂曰:「渤海廢亂,朕甚憂之。君欲何以息其盜賊,以稱朕意?」遂對曰:「海瀕遐遠(yuǎn),不沾圣化,其民困于饑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勝之邪,將安之也?」上聞遂對,甚說,答曰:「選用賢良,固欲安之也?!顾煸唬骸赋悸勚蝸y民猶治亂繩,不可急也;唯緩之,然后可治。臣愿丞相御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從事。」上許焉,加賜黃金,贈遣乘傳。至渤海界,郡聞新太守至,發(fā)兵以迎,遂皆遣還,移書敕屬縣悉罷逐捕盜賊吏。諸持鋤鉤田器者皆為良民,吏無得問,持兵者乃為盜賊。遂單車獨(dú)行至府,郡中翕然,盜賊亦皆罷。渤海又多劫略相隨,聞遂教令,即時解散,棄其兵弩而持鉤鋤。盜賊于是悉平,民安土樂業(yè)。遂乃開倉廩假貧民,選用良吏,尉安牧養(yǎng)焉。遂見齊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儉約,勸民務(wù)農(nóng)桑,令口種一樹榆、百本薤、五十本、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為帶牛佩犢!」春夏不得不趨田畝,秋冬課收斂,益蓄困實(shí)菱芡。勞來循行,郡中皆有畜積,吏民皆富實(shí)。獄訟止息。
簡釋
佩犢:喻棄官務(wù)農(nóng)。宋蘇軾《張作詩送硯反劍乃和其詩卒以劍歸之》:“斬蛟刺虎老無力,帶牛佩犢吏所訶?!?/p>
賣劍買牛:喻重本務(wù)農(nóng)。宋蘇軾《常潤道中有懷錢塘五首》之五:“賣劍買牛吾欲老,殺雞為黍子來無?”
犢佩:指佩帶刀劍,或指棄農(nóng)背本。來蘇軾《次韻聰上人見寄》:“歸心忘犢佩,生術(shù)寄羊鞭”
《法言義疏》卷三〈吾子〉~45~
或問「吾子少而好賦」。曰:「然。童子彫蟲篆刻?!苟矶唬骸笁逊虿粸橐?。」或曰:「賦可以諷乎?」晉·李軌注:「相如作大人賦,武帝覽之,乃飄飄然有陵云之志?!?/span>
典故 近要離
葬近要離
死近要離墓
眉前把酒勸
要離冢孤
相關(guān)人物梁鴻
要離
《后漢書》卷八十三〈逸民列傳·梁鴻〉~2768~
遂至吳,依大家皋伯通,居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于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曰:「彼傭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鼓朔缴嶂诩摇x櫇撻]著書十馀篇。疾且困,告主人曰:「昔延陵季子葬子于嬴博之閒,不歸鄉(xiāng)里,慎勿令我子持喪歸去。」及卒,伯通等為求葬地于吳要離冢傍。咸曰:「要離烈士,而伯鸞清高,可令相近。」葬畢,妻子歸扶風(fēng)。
《漢書》卷一下〈高帝紀(jì)下〉~70~
二月,詔曰:「欲省賦甚。今獻(xiàn)未有程,吏或多賦以為獻(xiàn),而諸侯王尤多,民疾之。令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朝獻(xiàn),及郡各以其口數(shù)率,人歲六十三錢,以給獻(xiàn)費(fèi)?!褂衷唬骸干w聞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今天下賢者智能豈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進(jìn)!今吾以天之靈,賢士大夫定有天下,以為一家,欲其長久,世世奉宗廟亡絕也。賢人已與我共平之矣,而不與吾共安利之,可乎?賢士大夫有肯從我游者,吾能尊顯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御史大夫昌下相國,相國酂侯下諸侯王,御史中執(zhí)法下郡守,其有意稱明德者,必身勸,為之駕,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有而弗言,覺,免。年老癃病,勿遣?!固?#183;顏師古注引文穎曰:「有賢者,郡守身自往勸勉,令至京師,駕車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