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削減。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今諸侯或連城數(shù)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彊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之,則逆節(jié)萌起,前日 鼂錯 是也?!?span id="ym5llzh" class="book">《
宋書·臨川烈武王道規(guī)傳》:“今強敵在前,唯患眾少,不應(yīng)割削見力,置無用之地。”
(2).猶切割。 漢
王充 《論衡·效力》:“諸有鋒刃之器,所以能斷斬割削者,手能把持之也,力能推引之也。”
(3).猶剝削。
《續(xù)資治通鑒·宋太宗淳化三年》:“卿等司計,當以公正為心,無事割削,致害民而傷和氣?!?/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