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記》卷二十
《謝承·后漢書》:武陵武溪蠻夷作難,詔遣車騎將軍馮緄南征。緄表應奉金錯刀一具。
《后漢書》卷四十八〈應奉列傳〉~608~
延熹中,武陵蠻復寇亂荊州,車騎將軍馮緄以奉有威恩,為蠻夷所服,上請與俱征。拜從事中郎。唐·李賢注引謝承《后漢書》:「謝承書曰:『時詔奉曰:「蠻夷叛逆作難,積惡放恣,鑊中之魚,火熾湯盡,當悉燋爛,以刷國恥。朝廷以奉昔守南土,威名播越,故復式序重任。奉之廢興,期在于今。賜奉錢十萬,駮犀方具劍、金錯把刀劍、革帶各一。奉其勉之!』」
《舊唐書》卷八十二〈李義府列傳〉~2766~
義府貌狀溫恭,與人語必嬉怡微笑,而褊忌陰賊。既處權(quán)要,欲人附己,微忤意者,輒加傾陷。故時人言義府笑中有刀,又以其柔而害物,亦謂之「李貓」。
簡釋
笑中有刀:指人外表和善,內(nèi)心險惡。唐白居易《天可度》:“君不見,李義府之輩笑欣欣,笑中有刀潛殺人?!?/p>
笑里刀:喻陰險狠毒。唐白居易《勸酒十四首》之十四;“且滅嗔中火,休磨笑里刀?!?/p>
《史記》卷八十六〈刺客列傳·專諸〉~256~
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殺吳王僚,乃曰:「彼光將有內(nèi)志,未可說以外事。」乃進專諸于公子光。光之父曰吳王諸樊。諸樊弟三人:次曰馀祭,次曰夷眛,次曰季子札。諸樊知季子札賢而不立太子,以次傳三弟,欲卒致國于季子札。諸樊既死,傳馀祭。馀祭死,傳夷眛。夷眛死,當傳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吳人乃立夷眛之子僚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當立;必以子乎,則光真適嗣,當立?!构蕠L陰養(yǎng)謀臣以求立。光既得專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春,吳王僚欲因楚喪,使其二弟公子蓋馀、屬庸[二]將兵圍楚之?;使延陵季子于晉,以觀諸侯之變。楚發(fā)兵絕吳將蓋馀、屬庸路,吳兵不得還。于是公子光謂專諸曰:「此時不可失,不求何獲!且光真王嗣,當立,季子雖來,不吾廢也?!箤VT曰:「王僚可殺也。母老子弱,而兩弟將兵伐楚,楚絕其后。方今吳外困于楚,而內(nèi)空無骨鯁之臣,是無如我何?!构庸忸D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顾脑卤?,光伏甲士于窟室中,而具酒請王僚。王僚使兵陳自宮至光之家,門戶階陛左右,皆王僚之親戚也。夾立侍,皆持長鈹。酒既酣,公子光詳為足疾,入窟室中,使專諸置匕首魚炙之腹中而進之。既至王前,專諸擘魚,因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左右亦殺專諸,王人擾亂。
《春秋左傳·昭公六年》
「錐刀之末,將盡爭之。」晉·杜預注:「錐刀末,喻小事?!?/span>
例句
所適在魚鳥,焉能徇錐刀。
不知萬人災,自覓錐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