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收錄約1萬典故,50萬詞匯、2萬作家信息
常用典故按出處分類按人物分類
《國語辭典》:減等(減等)  拼音:jiǎn děng
減低等級。如:「公務員犯法,重者免職,輕者減等改敘?!?/div>
《國語辭典》:下服  拼音:xià fú
1.宮刖之刑。因其施于下體,故稱為「下服」。《周禮。秋官。小司寇》:「聽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jié)h。鄭玄。注:「上服,劓墨也;下服,宮刖也?!?br />2.服輕刑?!稌洝涡獭罚骸干闲踢m輕,下服?!?/div>
《漢語大詞典》:降死
由死罪降免減等為徒刑。《宋書·謝靈運傳》:“但 謝玄 勛參微 管 ,宜宥及后嗣,可降死一等,徙付 廣州 ?!?/div>
《漢語大詞典》:降免
減等赦免其罪。后漢書·朱儁傳:“后太守 尹端 以 儁 為主簿。 熹平 二年, 端 坐討賊 許昭 失利,為州所奏,罪應棄市。 儁 乃羸服閒行,輕齎數(shù)百金到京師,賂主章吏,遂得刊定州奏,故 端 得輸作左校。 端 喜於降免而不知其由, 儁 亦終無所言。”
《漢語大詞典》:旁殺(旁殺)
古時謂旁系親屬的喪服以親疏遠近不同而依次減等。《禮記·喪服小記》:“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鄭玄 注:“殺,謂親益踈者服之則輕。” 孔穎達 疏:“旁殺者,世叔之屬是也?!?孫希旦 集解:“旁殺者,謂由己而殺己之昆弟,由父祖而殺父祖之昆弟,由子孫而殺子孫之昆弟也?!?/div>
《漢語大詞典》:寒審(寒審)
明 代于冬月審理囚犯,并予減等處理的一種措施。無常制。明史·鄭三俊傳:“ 代州 知州 郭正中 因天變,請舉寒審之典。”明史·刑法志三:“歷朝無寒審之制, 崇禎 十年,以 代州 知州 郭正中 疏及寒審,命所司求故事。尚書 鄭三俊 乃引數(shù)事以奏,言:‘……嗣后, 世宗 、 神宗 或以災異修刑,或以覃恩布德。寒審雖無近例,而先朝寬大,皆所宜取法者?!嗌希奂{其言?!?/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