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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理五法
【佛學大辭典】
(名數)一切事理之諸法,不過五種。小乘俱舍立之為心外之實法,大乘唯識,盡成于唯一之識體上者:一、心法,是識之自相也,唯識有眼等八種之心王,俱舍有唯一之心王。二、心所法,是與上之八識相應而起者。唯識有五十一,俱舍有四十六。三、色法,是上之心法與心所法所變也。唯識俱舍皆有十一種。四、不相應法,是假上之三法某部分之位而設者。唯識有二十四,俱舍有十四。五、無為法,上四法之實性也。唯識有六種,俱舍有三種。此中上四法為事,第五之無為為理。以知此五法盡一切之事理,不外乎唯識。唯識語七曰:「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div>
五法事理唯識
【佛學大辭典】
(術語)謂心心所等事理之五法盡為唯識也。其所以然者,以心為識之自相故也。乃至無為為識之實性故也。(參見:五法)
五法
【佛學大辭典】
(雜語)五法有種種。
【佛學常見辭匯】
楞伽經與唯識論等,把一切有為無為,有漏無漏諸法,歸納為五法,即一、相,即森羅萬象的事物,其形相各各不同;二、名,即依彼種種相,假設種種名,以作表詮;三、分別,即于萬物的相及名,思量之,識別之,于是有所謂大小、高低、美丑、是非等出現;四、正智,指無漏心心所,離虛妄分別,觀名相互為其客,離常離斷,如理而知;五、如如,由正智所證的境界,心境皆寂,一如真如的體性。此中前二是所變境,第三是能變心自緣其所變境,三者皆屬有漏法,第四是就法相正觀法性,屬于無漏法,第五是心境一如,湛然寂滅。
【佛學常見辭匯】
楞伽經唯識論等,把一切有為無為,有漏無漏諸法,歸納為五法。五法者:第一相,森羅萬象的事物,情與無情,千態(tài)萬狀,其形相各各不同,是為相。第二名,依彼種種相,假設種種名,以表詮之,是為名。第三分別,于萬物的相及名,思量之,識別之,于是有所謂的大小、高低、美丑、是非等出現,是為分別。第四正智,指無漏心心所,離虛妄分別,觀名相互為其客,離常離斷,如理而知,是為正智。第五如如,由正智所證得的境界,心境皆寂,一如真如的體性,是為如如。
【三藏法數】
(出楞伽經)
〔一、名〕,名即假名也。謂一切圣凡,情與無情,若根若塵,各有自相,逐體稱呼,是為名也。(根者,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也。塵者,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也。)
〔二、相〕,相即色相也。謂三界一切品類,洪纖妍丑,情與無情,及根塵諸法,各有形狀,是為相也。(三界者,欲界、色界、無色界也。)
〔三、妄想〕,妄想者,分別虛妄之念也。謂由前名、相二法,起分別心;認假名為自己,執(zhí)幻相為本身,則有心、心數法,種種攀緣,是為妄想也。(心即心王,心數法即受想行等法也。)
〔四、正智〕,正智者,如來明了正見之智也。謂了前諸法如幻如化,非斷非常,超過一切凡夫小乘偏邪異見,是為正智也。
〔五、如如〕,如如者,不變不異,真如之理也。謂由前正智,觀察名相,皆悉如幻,非有非無,名相本空,即真如理。理因智明,智因理發(fā);以智如理,以理如智;是為如如也。
事理
【佛學大辭典】
(術語)因緣生之有為法謂為事。不生不滅之無為法謂為理,即事者森羅萬象之相,理者真如之體也。然如大乘中三論宗謂理為真空,非別有理之實體。如法相宗謂理雖有實體。然惟為事之所依,依事之緣起而無何等之關系,即不障之能作因也。如華嚴宗謂真如之理。雖為不生不滅之無為法身,然依無明之染緣者,起九界之染法,依菩提之凈緣者,起佛界之凈法。如天臺宗真言宗謂一切之有為法不論染凈,總為具于真如之體之德相也。又日本真言宗東密謂理為攝持之義,有為之事法,一一攝持其體,名為理,敢謂顯教所謂真如之體,實超過于華天等之所談者。然如華嚴者雖如其所言,而至于天臺之教,謂世間相常住,則假令無以理直為事之釋,而其意以為生滅之事相即不生不滅之理體勿論矣。法華玄義五上曰:「念念開發(fā)一切法界,愿行事理自然和融,回入平等法界法?!狗ㄈA文句八曰:「理是真如,真如本凈。有佛無佛常不變易,故名理為實。事是心意識等,起凈不凈業(yè)改轉不定,故名事為權。」
【佛學常見辭匯】
1。因緣生之有為法叫做事,不生不滅之無為法叫做理。2。世間森羅萬象之相叫做事,真如的理體叫做理。
事理二密
【佛學大辭典】
(術語)(參見:二密)
二密
【佛學大辭典】
(名數)于臺密立二密:一、理密,說圓融不離之理者。二、事密,說如來身口意之秘密者。日本之慈覺,以法華涅槃為理密,以真言部諸經為事理俱密。蘇悉地經疏中曰:「世俗勝義圓融不二,是為理密;若三世如來身語意密,是為事密。問:華嚴維摩般若法華等諸大乘教于此顯密何等攝耶?答:如華嚴維摩等諸大乘教是密教也。問:若如云是密者與今所立真言密教有何等異?答:彼華嚴等經雖俱為密而未盡如來秘密之旨,故與今所立真言別,假令雖少密言等未及究盡如來秘密之意。今所立毗盧遮那金剛頂等經咸是究盡如來事理俱密之意,是故為別也。」天臺學則下曰:「法華涅槃二部為理密之大圓教,真言五部為俱密之大圓,教是判一代五時中第五時二密之大圓也?!?/div>
事理不二
【佛學大辭典】
(術語)(參見:不二)
不二
【佛學大辭典】
(術語)一實之理,如如平等,而無彼此之別,謂之不二。菩薩悟入一實平等之理,謂之入不二法門。維摩經入不二法門品說三十三人所得之不二法是也。維摩經入不二法門品:「什曰:有之緣起,極于二法。二法已廢,則入玄境。肇曰:離真皆名二,故以不二為言。」大乘義章一曰:「言不二者,無異之謂也,即是經中一實義也。一實之理,妙寂離相,如如平等,亡于彼此,故云不二。」十二門論疏上曰:「一道清凈,故稱不二?!?/div>
事理法界
【佛學大辭典】
(術語)事理無礙法界之略。
【佛學次第統(tǒng)編】
法界有事法界理法界:
一、事法界 現象界之萬有諸法,曰事法界。
二、理法界 事法界中,事事物物諸法之元,則即能造能生,而周遍于所造萬有之地、水、火、風、空、識之六大,曰理法界。
事理俱密
【佛學大辭典】
(術語)日本臺密以法華為理秘密,兩部之大經為事理俱密。東密貶法華為顯教,不許其為理秘密。
事理三千
【佛學大辭典】
(術語)事造之三千與理具之三千也。(參見:理具)
【佛學常見辭匯】
事造三千與理具三千。(參見:理具)
理具
【佛學大辭典】
(術語)臺家有理具事造之目,法性之理體,自爾具三千之諸法,為理具,依緣造起為事造,山外之正義,依理具之三千而有事造之三千,山外之異義,立事造之三千而不許理具之三千也。
【佛學常見辭匯】
天臺宗有理具和事造的名稱,法性的理體,本來具足三千之諸法,為理具,依緣而生起,為事造。
事理無礙法界
【佛學大辭典】
(術語)四法界之一。(參見:法界)
【佛學常見辭匯】
四法界之一。(參見:四法界)
法界
【佛學大辭典】
(術語)梵名達磨馱都Dharmadha%tu,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實相。法界之義有多種,以二義釋之:一就事,一約理。就事而言:法者諸法也,界者分界也。諸法各有自體,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則法界者,法之一,一名為法界,總該萬有亦謂之一法界。是為嚴家所判四種法界中之事法界,臺家約于俗諦釋十法界之時即此義也。菩薩瓔珞本業(yè)經上曰:「無明者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起三界業(yè)果?!怪褂^五曰:「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濫,故言十法界?!雇o行曰:「言法界者,法即諸法,界謂界分,相不同故。」資持記上一之三曰:「法界者十界依正也,塵沙者喻其多?!剐惺骡n上之一曰:「法界塵沙。」【又】界者,邊際之義,法者極法之邊際之言,言廣大深遠無過于此之語。如言法界萬靈,周遍法界等也。止觀三曰:「出法界外何處更別有法?」同五曰:「當知法界外,更無復有法而為次第也?!顾慕虄x集注半字談五曰:「窮事邊際云法界?!雇显唬骸钢鼙榉ń纾慰啾娚??!褂衷唬骸阜鸸饷髡辗ń缒罘鸨娚?,攝取不舍?!辜s理而言,法相華嚴之釋意,指真如之理性而謂之法界?;蛑^之真如法性,實相,實際。其體一也。界者因之義,依之而生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義,是為諸法所依之性故。又諸法同一性故名法界。唯識述記九末曰:「三乘妙法,所依相故,名為法界?!箘亵N經寶窟下末曰:「法界者,界即境界。即是因義,圣人四念處等,皆取此性作境故?!固叫浭嗽唬骸附缬腥x:一是因義,依生圣道故。攝論云:法界者一切凈法因故。又中邊論云:圣法因為義故,是故說法界。二是性義,謂是諸法所依性故,此經上文云法界法性,并亦然故也。三是分齊義,謂諸緣起相不雜故。」是四種法界中理法界之義也。嚴家臺家更指一一之法,法爾圓融,具足一切諸法,謂之法界。大乘止觀曰:「法者法爾故,界者性別故,以此心體法爾具足一切法,故言法界?!顾慕虄x集注半字談五曰:「性惡融通曰法界?!怪褂^五曰:「又此十法,一一當體皆是法界,故言十法界?!故撬姆N法界中之事事無礙法界也。又支配于因果之理之法相范圍名為法界。佛為超脫此范圍者,故佛獨屹立于法界之外。菩薩瓔珞本業(yè)經上曰:「于一法界有三界報。一切有為法,若凡若圣,若見著,若因若果,不出法界,唯佛一人在法界外?!褂质私缰?。意識所緣之境云法界,即六塵中之法塵也。此中總該有為無為之一切法以悉為意識之所緣也。行宗記二下曰:「法塵一界,兼通色心?!?br />【佛學常見辭匯】
1。法者諸法,界者分界,諸法各有自體,而分界不同,故稱法界。2。法者諸法,界者邊際之義,窮極諸法的邊際,故稱法界。3。法者諸法,界者性之義,諸法在外相上雖千差萬別,但皆同一性,故稱法界。4。一一之法,法爾圓融,具足一切諸法,故稱法界。
【佛學次第統(tǒng)編】
法界即名達磨馱都,此云法界,又曰法性,亦曰實相。法界之義有多種,以二義釋之,一就事,二約理。就事而言,法者諸法也,界者分界也。諸法各有自體,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然則法界者,法之一一名為法界,總該萬有,亦謂之一法界,即事法界也。約理而言,指真如之理性,而謂之法界。或謂之真如、法性、實相,實際,其體一也。界者因之義,依之而生諸圣道,故名法界。又界者性之義,是為諸法所依之性故。又諸法同一性故,名為法界,是即理法界也。
【三藏法數】
謂意所知一切諸法,名為法界。
四法界
【佛學大辭典】
(術語)華嚴宗所立四種之法界也。(參見:法界)
【佛學常見辭匯】
華嚴宗所立,即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世間萬法差別之相,各有其不同,不能混淆,名事法界;真如平等的理體,為萬法所依,名理法界;真如能生萬法,故萬法即是真如,理體事相,互融互具,無礙通達,理即是事,事即是理,名理事無礙法界;諸法互攝,重重無盡,不相妨礙,一多相即,大小互容,舉一全收,具足相應,名事事無礙法界。
【佛學次第統(tǒng)編】
法界者,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也。法規(guī)則也,界有性分二義。若約事說界,即是分義,謂隨事分別故也。若約理說界,即是性義,謂諸法性不能變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絡,則成理事無礙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則成事事無礙法界也。
一、事法界 謂諸眾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名事法界。
二、理法界 謂諸眾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而同一體性,故名理法界。
三、理事無礙法界 謂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無礙法界。
四、事事無礙法界 謂一切分齊事法,稱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無盡,故名事事無礙法界。
【三藏法數】
(出華嚴法界觀)
法界者,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也。法,軌則也,界有性、分二義。若約事說,界即是分義,謂隨事分別故也;若約理說,界即是性義,謂諸法性不能變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絡,則成理事無礙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則成事事無礙法界也。
〔一、事法界〕,謂諸眾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名事法界。(分齊者,限量也。)
〔二、理法界〕,謂諸眾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而同一體性,故名理法界。
〔三、理事無礙法界〕,謂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無礙法界。
〔四、事事無礙法界〕,謂一切分齊事法,稱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無盡,故名事事無礙法界。
事理二懺
【佛學大辭典】
(名數)以上三懺中取作法與取相為事懺,無生為理懺。涅槃經十七明阇王懺悔之相,耆婆所教者為事懺,如來所說者為理懺。止觀二曰:「理事不出三種懺法,理謂無生妙懺,事謂取相作法?!?br />【佛學常見辭匯】
事懺和理懺。在三種懺悔中,作法懺和取相懺是事懺,無生懺是理懺。
【佛學次第統(tǒng)編】
三懺中取作法與取相為事懺,無生為理懺。止觀曰:「理事不出三種懺法,理謂無生妙懺,事謂取相作法?!?/div>
事理權實
【佛學大辭典】
(術語)一切差別之事相,悉為權法,以常住不變之真理為實法。諸法二字顯權法,實相二字示實法。是十雙權實之第一雙,而權實之根本標準也。
所信之事理因果
【佛學次第統(tǒng)編】
小乘之人,信有世間。信此世間,是大苦聚。信有其道,可以出此世間。信出世間后,有清凈之涅槃可得。茲分二條說明之:
第一、用四句說之:
一、信苦 信世間一切是苦。
二、信集 信苦因于煩惱所集。
三、信滅 信脫苦宜取寂滅。
四、信道 信入滅須修正道。
第二、用三句說之:
一、信知生死須了(信世間之果宜斷也)。
二、信知了生死須離貪愛(信離世間之因,即出世間之因也)。
三、信知滅盡為所歸趣(信出世間之果也)。
【佛學次第統(tǒng)編】
大乘之人,信世間種種差別之現相,其本體一如平等,無二無別,不變不異。雖本平等,然隨種種殊緣,能成一切差別之相。故此平等恒一,即是差別萬殊;差別萬殊,不異平等恒一??偠灾?,皆是一心,皆是一心萬用而已。大乘之人,信得此理,對相不背真,對真不舍相,不偏不執(zhí),恒行中道。此大乘之大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