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宋 時規(guī)定官員的服色,三品以上服紫,未至三品者特許服紫,稱為“借紫”。 宋
王溥 《唐會要·內(nèi)外官章服》“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詔”注:“ 天授 二年八月二十日,左羽林大將軍 建昌王 攸寧 ,賜紫金帶。九月二十六日,除納言,依舊著紫帶金龜。借紫自此始也?!?span id="yphnenh" class="book">《
宋史·輿服志五》:“ 太宗 太平興國 二年,詔朝官出知節(jié)鎮(zhèn)及轉運使、副,衣緋、緑者并借紫。知防御、團練、刺史州,衣緑者借緋,衣緋者借紫;其為通判,知軍監(jiān),止借緋?!?span id="qihkpip" class="book">《
宋史·輿服志五》:“或為通判者,許借緋;為知州、監(jiān)司者,許借紫;任滿還朝,仍服本品,此借者也?!?/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