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午定水志,兩壩去其擁。
然實有節(jié)制,非聽一往送。
亦弗害蓄清,禦黃有束縱。
不過束縱間,拆筑費楗葑。
自從定此制,殊無費太重。
較之下河災(zāi),鄰國為壑供。
所以數(shù)年來,民鮮昏墊痛。
從來涉河務(wù),其議如聚訟。
茲實出獨斷,幸免執(zhí)已用。
下河屢獲收,室家逭乏空。
河臣守此策,窾要頗稱中。
戊戌秋河決,竟掣大溜動。
賈魯不能容,睢淮因致洶。
尾閭歸洪澤,株守斯害眾。
預(yù)命開五壩⑴,臨期漫傯傯。
因為之以漸,湖河疊疏控。
下河未大災(zāi),無聊之思綜。
懷哉切恫瘝,恧矣對稱頌。
⑴ 前歲豫省漫口之水入于賈魯河由睢河渦河而行遂為淮水歸于洪澤湖恐湖水陡長雖展清口兩壩宣泄不及諭令薩載等于五壩留心預(yù)防尋據(jù)奏清水勢大以次開放五壩幸無漬溢為患雖下河不免被水但其時卑禾已經(jīng)刈穫所種晚禾無多即有淹浸之處尚不致成大災(zā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