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新樂府五十章并效其體 其三十二 賣炭翁(苦宮市也)乾隆丁酉 清 · 弘歷
 出處:御制詩四集卷四十四
賣炭翁,賣炭得錢養(yǎng)妻子。
忽遇貞元宮市官吏弗主主宦寺。
抑買以賤勒賣貴,白望數(shù)百為驅(qū)使。
一車炭償一丈綾,較賤丈夫罔利猶堪鄙。
孰謂天子為此,建封入朝便殿。
亟言其弊德宗之意亦稍變。
既聞度支乃希宦者意,謂仰給者游手將及萬。
自是諫者皆不聽,白傅用是政亂,其時罪魁蘇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