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南枝 明 · 沈鯨
 出處:六十種曲 雙珠記 第十四出
律例。為犯魁。
丑:犯人之魁。是第一等罪名。
何能到此。凈:持刀殺人抵罪。
丑:他雖持刀。卻不曾殺得我凈:阿呀。你真是武人。不知法度。。
理合尊卑。他卑你尊貴。
丑:我是營長。他是小軍。
雖有尊卑。不相統(tǒng)屬凈:他在你手下寫冊。是你部軍。你是他的長官。律上一說道。部軍謀長官。已行者杖一百。流二千里。已傷者絞。已殺者斬。你雖不曾被殺。但做些傷痕在身上。他就該絞罪了。那時再用些謀為。。
成獄。沒挽回。
陷人坑。此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