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五首 其三 明 · 呂原
 押詞韻第十七部 出處:御選明詩卷二十一
木從繩則正,薪受斧乃析。
輕重平以衡,長短度于尺。
規(guī)矩方圓,繩墨曲直。
浣布須賴灰,攻玉必資石。
金就礪方利,火被水斯熄。
凡物相制,用之在人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