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史記》卷十二〈孝武本紀(jì)〉~470~
太史公、祠官寬舒等曰:「神靈之休,祐福兆祥,宜因此地光域立泰畤壇以明應(yīng)。令太祝領(lǐng),秋及臘閒祠。三歲天子一郊見?!?/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