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房待命 明 · 楊士奇
五言律詩
① 蒙恩宥后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十二道監(jiān)察御史交章列奏余罪不宜獨宥遂被收于朝房俟命
正是臨危處,深知負罪頻。
廷臣皆執(zhí)法,天子尚垂仁。
紫殿紅云近,金河瑞彩新。
恩波今浩蕩,終憶借枯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