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五代會要》曰:“晉天福四年十二月,太常奏《正至》王公上壽,皇帝舉酒奏《玄同》之樂?;实廴?,皆奏《文同》之樂。食舉奏《昭德》之舞,次奏《成功》之舞?;实劢底唷洞笸分畼?。其辭并崔棁等造?!薄短柒配洝吩唬骸疤旄N迥晔辉露粒撼?,舉觴奏《玄同》。三爵、登歌奏《文同》。四爵、登歌作,群臣飲,宮縣樂作。又奏龜茲及霓裳法曲,以須食畢,于時眾聞龜茲法曲,雅鄭雜糅,固已非之。明年正旦上壽,登歌發(fā)聲,悲離煩慝,如虞殯薤露之音,觀者以為不祥?!?/div>
劍佩儼如林,齊傾拱北心。
渥恩頒美祿,咸濩聽和音。
一德君臣合,重瞳日月臨。
歌時兼樂圣,唯待贊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