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張益宣州法曹 北宋 · 劉攽
五言排律
掾曹仁恕用,郎選孝廉為。
之子文無害,居廷敢決疑。
一王除制作,三尺著毫釐。
過眼皆成誦,讎書自所宜
察廉時(shí)爾貴,治道吏為師。
去去弦歌化,當(dāng)如別后思。
⑴ 自注:王君編前后制敕為一書,最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