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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三朝雅樂歌十九首
其一
俊雅
(三曲)
南梁 ·
沈約
四言詩
隋書樂志曰:普通中。薦疏之后。改諸雅歌。敕蕭子云制辭。既無牲牢。遂省滌雅、牷雅云。南史曰:梁初。郊廟未革。牲牷樂辭。皆沈約撰。至是承用。子云啟宜改之。敕答曰:此是主者守株。宜急改也。仍使子云撰定。敕曰:郊廟歌辭應須典誥大語。不得雜用子史文章淺言。而沈約所撰亦多舛謬。子云作成。敕并施用?!稹对娂o》云。按梁雅樂歌十三首。樂府分郊廟、射燕二處載之。此六首三朝所用。郊廟尚闕四首。樂府失載。
惟王建國,
辨方
正位。
于赫
有梁,
向明
而治。
知人則哲,聰明文思。
思皇多士,俊乂咸事。
弗惟其官,惟人乃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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