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世房中歌 漢 · 無名氏
《漢書》曰:漢房中祠樂。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周有房中樂。至秦改名壽人。凡樂。樂其所生。禮不忘本。高祖樂楚聲。故房中樂楚聲也。孝惠二年。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其簫管。更名安世樂。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其《詩》曰:
大孝備矣。
休德昭清。
高張四縣。
樂充宮庭。
芬樹羽林。
云景杳冥。
金支秀華。
庶旄翠旌。
七始華始。
肅倡和聲。
神來晏娭。
庶幾是聽(○《漢書》禮樂志?!?span id="9b3ph7j" class='bold'>樂府詩集》八。《文選》補(bǔ)遺三十四。廣《文選》十一?!对娂o(jì)》二?!疱职?。通行本《漢書》此章與下章連為一篇?!?span id="ffh11rh" class='bold'>文選》補(bǔ)遺及《詩紀(jì)》割七始等四句屬下。別為一章。今依汲古閣本《漢書》及《樂府詩集》、廣《文選》分厘之。)。
粥粥音送。
細(xì)齊人情。
忽乘青玄。
熙事備成。
清思眑眑。
經(jīng)緯冥冥(同上)。
我定歷數(shù)。
人告其心。
敕身齊戒。
施教申申。
乃立祖廟。
敬明尊親。
大矣孝熙。
四極爰轃(○同上○《漢書》此與下篇連為一首。今從《樂府詩集》。)。
王侯秉德。
其鄰翼翼。
顯明昭式。
清明鬯矣。
皇帝孝德。
竟全大功。
撫安四極(○同上○王先謙《漢書》補(bǔ)注引吳仁杰曰: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刊誤區(qū)分之。一章多或十句八句。少或六句四句。未有奇數(shù)者。獨(dú)王侯秉德一章七句。仁杰案。既醉詩及下文安其所章。皆用疊句。此章當(dāng)云。王侯秉德。其鄰翼翼。其鄰翼翼。顯明昭式。書本脫誤。今改定作八句。)。
海內(nèi)有奸。
紛亂東北。
詔撫成飾。
武臣承德。
行樂交逆。
簫丂群慝。
肅為濟(jì)哉。
蓋定燕國(○同上○《漢書》與下兩篇連為一首。)。
大海蕩蕩水所歸。
高賢愉愉民所懷。
大山崔。
百卉殖。
民何貴。
貴有德(○同上○逯案。劉敞所見本《漢書》蕩愉二字皆不疊。)。
安其所。
樂終產(chǎn)。
樂終產(chǎn)。
世繼緒。
飛龍秋。
游上天。
高賢愉。
樂民人(同上)。
豐草葽。
女羅施。
善何如。
誰能回。
大莫大。
成教德。
長莫長。
被無極(同上)。
雷震震。
電耀耀。
明德鄉(xiāng)。
治本約。
治本約。
澤弘大。
加被寵。
咸相保。
德施大。
世曼壽(同上)。
都荔遂芳。
窅寙桂華。
孝奏天儀。
若日月光。
乘玄四龍。
回馳北行。
羽旄殷盛。
芬哉芒芒。
孝道隨世。
我署文章(桂華○同上○逯案?!?span id="2aawwai" class='bold'>漢書》桂華二字冠下文之首?!?span id="2eg2gw2" class='bold'>樂府詩集》同之。惟又于文章字下刻□□兩空格?!?span id="ywq4si2" class='bold'>文選》補(bǔ)遺刪桂華二字。)。
馮馮翼翼。
承天之則。
吾易久遠(yuǎn)。
燭明四極(○同上○逮案?!对娂o(jì)》依《文選》補(bǔ)遺、廣《文選》以此四句與下文德福兩韻共為一首。然檢各本《漢書》。此四句悉獨(dú)立成篇。當(dāng)是原歌如此。今據(jù)以改正。)。
慈惠所愛。
美若休德。
杳杳冥審。
克綽永福(美芳○同上○劉奉世曰:桂華、美芳。皆二詩章名。本側(cè)注前篇之末。傳寫之誤。遂以冠后。又詞無美芳。亦當(dāng)作美若矣。逯案?!?span id="4wwg4e4" class='bold'>漢書》此與下文連為一篇。而《樂府詩集》則連下文起首二句共為一篇。)。
硙硙即即。
師象山則。
嗚呼孝哉。
案撫戎國。
蠻夷竭歡。
象來致福。
兼臨是愛。
終無兵革(同上)。
嘉薦芳矣。
告靈饗矣。
告靈既饗。
德音孔臧。
惟德之臧。
建侯之常。
承保天休。
令問不忘(同上)。
皇皇鴻明。
蕩侯休德。
嘉承天和。
伊樂厥福。
在樂不荒。
惟民之則。
浚則師德。
下民咸殖。
令問在舊。
孔容翼翼(《詩紀(jì)》云?!?span id="ywyggck" class='bold'>漢書》自浚則以下別為一章。今從樂府。○同上○逯案。鐵琴銅劍樓藏北宋本及汲古閣本各《漢書》。浚則等四句與上文皆連為一章。《詩紀(jì)》云云。不知究據(jù)何本。又《文選》補(bǔ)遺及廣《文選》則以浚則等四句獨(dú)立成篇。此蓋從《漢書》刊誤說。而足成十七章之?dāng)?shù)也。)。
孔容之常。
承帝之明。
下民之樂。
子孫保光。
承順溫良。
受帝之光。
嘉薦令芳。
壽考不忘(同上)。
承帝明德。
師象山則。
云施稱民。
永受厥福。
承容之常。
承帝之明。
下民安樂。
萬壽無疆(○《漢書》禮樂志?!?span id="usk2ygg" class='bold'>樂府詩集》八?!?span id="muk2wg2" class='bold'>文選》補(bǔ)遺三十四。廣《文選》十一?!对娂o(jì)》二。)。
按:此歌《文選》補(bǔ)遺及廣《文選》、《詩紀(jì)》均署唐山夫人。逯案。《漢書》僅謂唐山夫人作樂。樂與辭非一事。此質(zhì)之漢志可知。似不得即署唐山夫人。今依《樂府詩集》編入闕名卷中。又此歌于樂分十七章。于辭實為十七首。郊祀歌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