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舊唐書》卷四十五〈輿服志·衣服·文武官服〉~954~
天授元年九月,改內(nèi)外所佩魚并作龜。久視元年十月,職事三品已上龜袋,宜用金飾,四品用銀飾,五品用銅飾,上守下行,皆從官給。

例句

無端嫁得金龜婿,辜負(fù)香衾事早朝。 李商隱 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