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集釋》卷四上〈外篇·駢拇〉~37~
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故合者不為駢,而枝者不為跂;長者不為有馀,短者不為不足。是故鳧脛雖短,續(xù)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故性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xù),無所去憂也。意仁義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憂也?唐·成玄英疏:「鳧,小鴨也。鶴,鸧之類也。脛,腳也。自然之理,亭毒眾形,雖復(fù)脩短不同,而形體各足稱事,咸得逍遙。而惑者方欲截鶴之長續(xù)鳧之短以為齊,深乖造化,違失本性,所以憂悲。」
《莊子集釋》卷八中〈外篇·徐無鬼〉~868~
句踐也以甲楯三千棲于會稽。唯種也能知亡之所以存,唯種也不知其身之所以愁。故曰,鴟目有所適,鶴脛有所節(jié),解之也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