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燕二首 其二 (851年) 唐 · 李商隱
五言律詩
引用典故:丹山鳳
將泥紅蓼岸,得草綠楊村。
命侶添新意,安巢復(fù)舊痕。
去應(yīng)逢阿母,來莫害王孫。
記取丹山鳳,今為百鳥尊。
⑴ 原注:樂府詩,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阿母長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