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韻和薛端公歸故里之什二首 其二 (1017年) 北宋 · 魏野
七言律詩
尚輟通儒外計籌,堂堂身豈等閑酬(張本、四庫本、章本、溫校作儔)。
綺羅笑別文翁郡,錦繡榮歸舜帝州。
貰酒村穿紅樹過,讀書寺入翠嵐游。
逍遙樓對家山迥,得意詩銷此處留。